证券代码:002411证券简称:*ST必康公示序号:2023-03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延安市必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延安必康”)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下称“《上市规则》”)第9.3.1条之规定,企业股票已经在2022年7月1日(星期五)股市开市起,被深圳交易所执行暂停上市(股票简称前冠于“*ST”字眼),企业股票简称由“延安必康”调整为“*ST必康”。企业股票存有因发生《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至(六)项情况所以被暂停上市风险。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上市规则》第9.3.5条的规定“上市企业因发生本标准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的,理应则在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当初会计期间完成后一个月内,公布个股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防范公示,并且在公布该年年报前最少再公布2次风险防范公示。”
《深交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风险揭示实际效果,退市风险警示企业必须在初次风险防范公示公布后到年报公布前,每十个交易时间公布一次风险防范公示。”
依据上述要求,企业理应公布个股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防范公示。企业已经在2023年1月31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22)。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性。
企业很有可能触碰的暂停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的原因和进度
1、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企业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事宜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三)近期一个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定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的情况,公司股票交易要被深圳交易所执行“暂停上市”。
2、现阶段进度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7条“上市企业因碰触本标准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后,第一个会计期间的年报说明企业合乎不会有本标准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况的要求的,企业可以向本所报考并对股票买卖交易撤消暂停上市。”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执行财务类暂停上市,需等候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结果显示相对应情况是否已经清除,才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撤销申请。
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到的非标准事宜企业一直在全力以赴开展清除。
2020年10月之后的新增资金占用费处理状况,一部分已经在2022年8月27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公布,企业在2022年12月31日前,秉着全力维护上市企业权益视角,催促多方已将截止到问询函回应日2,161.32万余元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及其与上海邦华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3.58亿的贷款、与湖南省文祖贸易有限公司往来账抵债后529.54万余元账户余额如数取回。企业将催促大股东资产标准偿还,健全法律手续,搞好资产偿还确认工作中。
2022年11月29日,因为公司早期与延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与企业、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集团有限公司、李宗松借款纠纷一案,徐州北盟运输有限公司户下房产被竞拍,竞拍所得的款将根据法律判决付款有关债务人负债,从而降低企业金融负债。2022年12月22日,公司和徐州北松产业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控股子公司徐州北盟运输有限公司100%股份以人民币0.00元出让至徐州北松产业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接着北盟货运物流实现了以上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2022年12月26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21)陕06破1号之六裁定书,判决对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集团有限公司与徐州北盟运输有限公司开展本质合并重整。北盟货运物流为大股东所提供的贷款担保因它与大股东本质合并重整,不用再次担负连带担保责任,企业涉及到的违规担保已消除。
企业将聘用企业年度审计报告部门对非标准事宜出示专项审核汇报,假如公司存在在法律规定2022年年报披露时间前,非标准事宜危害并没有去除的状况,仍然存在无法获得审计单位就2021年报中非标准事宜危害已去除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内容风险性,存有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公司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定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风险。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2022年报内控审计正在进行,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结论以企业宣布公布的财务审计报告为标准。
二、个股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上市企业因碰触本标准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确定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主营业务收入小于1亿人民币,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期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主营业务收入小于1亿人民币;(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期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数;(三)会计报表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定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四)未能法定时限内公布半数以上执行董事确保真正、精确、完整的年报;(五)虽合乎第9.3.7条规定,但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本所提起诉讼暂停上市;(六)因不符第9.3.7条规定,其撤消暂停上市申请办理没被本所审核同意。”之规定,企业股票仍然存在因发生以上情况所以被暂停上市风险。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别的风险防范
1、除了上述暂停上市外,公司股票交易已经被执行其他风险警示,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2号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23)。
2、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市必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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