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永锋先生及股东陈铭哲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843,120股、1,110,32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4%、0.32%,均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以下简称“IPO前”)获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陈永锋先生及陈铭哲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1,110,320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0.32%。
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截至2023年5月12日,陈永锋先生及陈铭哲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023年8月12日,公司收到陈永锋先生及陈铭哲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11日收盘,陈永锋先生及陈铭哲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因公司股价未达承诺减持价格,减持计划未实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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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陈永锋先生及陈铭哲先生因减持期间公司股价未达到承诺减持价格,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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