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前,Sequoia Capital CV IV Holdco IX, Ltd.(以下简称“红杉资本”)持有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9,401,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3月1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红杉资本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699,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58,973,147股,红杉资本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红杉资本出具的《关于格灵深瞳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红杉资本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39,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的持股数据为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前的数据。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1、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至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日,红杉资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86,840股(已考虑转增股本的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红杉资本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减持数量”、“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数量”和“当前持股比例”数据已考虑转增股本的影响。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