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6 简称证券: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气派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2022年8月6日、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气派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2-038)、《气派科技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2-041)。
二、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2年9月20日披露了股份回购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气派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2-04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及回购期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21、898股,占公司总股本106、270、000股的0.047%。回购交易的最高价格为28.88元/股,最低价格为22.40元/股,资金总额为25.148821.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本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和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计划。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
(4)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有关主体在回购实施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2年8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详见《气派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03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明强先生(已辞职)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之日起至回购完成期间,因个人原因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减持公司股份1万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21、898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在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股本、认购新股、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股份。公司未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目的并完成转让的,部分未转让的公司将依法取消。注销时,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随后,公司将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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