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42
森林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森林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纸业”)是森林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纸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为森林纸业提供185.74万元的担保,截至2023年7月31日,为森林纸业提供1.740.68万元的担保余额。
2、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为联合纸业提供1538.89万元的担保,截至2023年7月31日为联合纸业提供6804.23万元的担保余额。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少数联合纸业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控制企业持有的联合纸业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万元的反担保承诺。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 特殊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森林纸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概述
(一)提供担保的基本信息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为森林纸业提供185.74万元担保,截至2023年7月31日,为森林纸业提供担保余额1,740.68万元;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为联合纸业提供1538.89万元的担保,截至2023年7月31日,为联合纸业提供6804.23万元的担保余额。担保业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履行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
1、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年,公司预计森林纸业等四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万元,其中森林纸业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万元。控股子公司联合纸业担保金额不超过3万元,总担保金额不超过1万元。根据控制企业持有的联合纸业股权比例,少数联合纸业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承诺,对联合纸业担保不超过3万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本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审批上述金额和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再逐一审议。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2023年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2023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和纸业增加54900万元的新担保额度,预计前期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总担保额度不超过849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为54900万元,是联合纸业计划向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9万元。公司按持有联合纸业61%股权的份额提供担保,少数联合纸业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按持有的股权份额为联合纸业提供担保。本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审批上述金额和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再逐一审议。
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2023年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森林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815983243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大溪镇大溪北路460号
法定代表人:林启法
注册资本:1万 .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常木制品销售、贸易经纪、煤炭及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营业执照除外)。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近年来森林纸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3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81MA2DYWY524
住所:金塘北路38号,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
法定代表人:林启军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张制造(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联合纸业64%的股份,是联合纸业的实际控制人;温岭志达贸易有限公司、温岭腾兴贸易有限公司、温岭良宝贸易有限公司、温岭富兴汽车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温岭朱科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投资者分别持有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5%、7%、14%、6%、4%的股份。
近年来,联合纸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货币: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森林纸业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人:浙江森林纸业有限公司
2、担保人:森林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
3、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分行
4、担保金额及范围:
(1)本最高保证项下的保证金额为5000.00万元
(2)本合同保证范围:在所有主合同项下,保证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量处置费、转让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5、担保方式:票据池质押保证对应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营运资金贷款等。
6、担保实现:本合同任何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偿的,债权人有权优先清偿债务,包括质权人按照主合同或国家法律、法规宣布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
7、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二)为联合纸业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人: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
2、担保人:森林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分行
4、票据池质押担保金额及范围:
(1)本最高担保项下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万元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债权为融资银行代表质押权人形成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保管担保财产费、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质押担保方式:出质人自愿提供合法持有和享有票据权的票据设置质押,质押票据相关信息通过手动、系统自动提取进入质权人商业票据综合处理系统,双方确认质押类型、数量、票面金额以质权人系统记录为准,质权人质押票据的系统记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质权人承认质权人系统记录的质量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质权人系统数据构成确定证据,有效证明双方票据质押的法律关系,质权人不提出任何异议,因为上述系统数据与质权人单方面制作或保留。
6、质权实现:本合同项下任何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偿的,出质人授权收票行代表质权人有权直接处置质权(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扣除保证金或其他法律手段),在本合同项下优先支付质权处置费和出质人应支付或偿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担保债权。
7、是否提供反担保:少数联合纸业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控制企业持有的联合纸业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森林纸业和联合纸业提供担保,以满足其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满足公司实际经营、整体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森林纸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是,它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具有偿债能力和可控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年,公司预计森林纸业等四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万元,其中森林纸业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万元。控股子公司联合纸业担保金额不超过3万元,总担保金额不超过1万元。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2023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和纸业增加54900万元的新担保额度,预计前期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总担保额度不超过849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为54900万元,是联合纸业计划向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9万元。公司按持有联合纸业61%股权的份额提供担保,少数联合纸业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按持有的股权份额为联合纸业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明确同意上述两项议案。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2023年7月31日,除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外部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54.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5%,无逾期担保。公司不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