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3-03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计划》)。 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当的时间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2023年6月16日公司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m)上述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7月31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559452股, 占公司总股本121、637、381股的0.4599%,回购交易最高价为60.36元/股,最低价为51.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0元、046元、270.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和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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