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景 公告编号:2023-034
新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利恒”)持有3085573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8%;股东徐琳持有831、276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40%。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2022年4月13日起上市流通。截至2023年7月31日,平潭利恒持有3085、573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8%;徐琳持有821763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7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02)。平潭利恒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9.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在任何90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徐琳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1、276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940%。
2023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及减持进度公告》(公告号:2023-026)。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5月4日,平潭利恒、徐琳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时间过半。
2023年7月31日,公司分别收到平潭利恒和徐琳发布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果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平潭利恒未减持公司股份;徐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1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3%。减持计划期满,减持计划实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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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时
■
注:徐琳在此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入21、763股。
(二)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股东徐琳已减持,平潭利恒未减持。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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