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号:2023-031
维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7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C09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东同志主持。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经理赵惠清同志、执行副总经理唐世军同志、曹荣凯同志、孟召永同志、曹军同志、陈洪伟同志、财务总监赵昌磊同志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余航空同志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子公司工厂被征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省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文章,黄启迪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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