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邱德坤
上市公司业绩的“变脸”已成为今年交易所年度报告调查的重点。截至5月22日,沪深交易所已发出87封年度报告询价函,询问2022年业绩大幅下滑的上市公司业绩“变脸”背后的原因。
《上海证券报》记者发现,交易所关注的业绩“变脸”类型,包括公司上市当年的业绩“变脸”、并购标的在承诺期“准确达标”后,盈亏、业绩预测与年度报告披露存在差异。
当年上市业绩“变脸”
上市后第一个会计年度业绩大幅下滑,研究环境异常迅速成为交易所关注的焦点。
2022年4月22日,研究环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公司2023年4月7日披露的年度报告,2022年收入同比下降48.09%、回归母亲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2.81%、扣除后净利润同比下降91.27%。
上市年度业绩“变脸”,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研究环境发出年度报告询价函。除了询问公司业绩急剧下降的原因外,还要求赞助商和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其中,赞助商应说明研究环境在上市当年发生了变化,是否在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充分披露并提示了风险,公司生产经营事项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表示,部分企业为上市可能有提供虚假信息的动机。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环境中的一些财务数据也被怀疑是“准确踩线”的财务组合退市指标。2022年,研究环境实现收入1.11亿元,归属母亲净利润1220.55万元,扣除后净利润548.32万元。
根据新的退市规定,上市公司的年收入低于1亿元,扣除前后净利润较低的为负值,将实施退市风险警告。其中,收入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无商业实质性收入。
在这方面,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要求会计师关注研究环境是否存在通过提前确认收入、不当提高产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将非商业实质性交易纳入收入范围等行为,以避免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告。
“踩线”达标后“变脸”
并购标的在承诺期后“变脸”,也是交易所年度报告询价函中反复询问的细节。一个重要特点是,在业绩承诺期“达到标准”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并购标的的业绩大幅下降。
2022年,天马股份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19亿元,商誉减值损失6.48亿元。其中,商誉减值涉及徐州长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长华”)。徐州长华的两家子公司在承诺期业绩完成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净利润从盈转亏。
日前,天马股份收到交易所年报询价函,要求说明徐州长华旗下两家子公司的经营业绩,承诺期满后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收购以来两家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比例、毛利率的相应变化和变化原因。
江苏四维咨询集团首席顾问、财税审计专家刘志耕表示,业绩承诺期一般为3年,并购目标对近3年的业绩预测和业绩承诺的完成有很大把握。从业绩承诺期后的第四年开始,并购目标后的业务状况和市场环境可能无法很好地预测。
年度报告询价函还要求天马股份解释徐州长华旗下两家子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否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另一种情况可能涉及业务的“动机”。刘志耕认为,如果并购目标不能完成绩效承诺,绩效承诺方应进行大量的绩效补偿,这将促使其努力使并购目标完成绩效承诺。一旦绩效承诺期结束,承诺方可能不会像以前那样努力工作,导致并购目标绩效下降的可能性增加。
大业智能还收到了年度报告询价函,要求解释其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技术有限公司在承诺期内的业绩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延迟确认费虚假增加利润的情况,以避免承担绩效承诺赔偿义务。
刘志耕分析说:“不排除目标公司为完成绩效承诺而采取非常规措施。”。
预测业绩与年报前后不同
上市公司的业绩“变脸”也体现在业绩预测与年报内容的差异上,可能导致信息披露问题。
此前,飞利信在业绩预测中提到,2022年,在西北和华东的多个相关项目中,实施进度和供应周期大大延迟,影响了收入确认。此外,资金流动性不足,主动放弃了一些风险较高的项目,减少了前期投资较多的项目,导致收入大幅下降。
矛盾的是,飞利信随后发布的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在西北和华东的收入同比增长101.91%、64.62%同比下降。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年度报告询价函,要求飞利信解释2022年西北地区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业绩预测中披露的收入下降原因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胡明霞建议,投资者应警惕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带来的风险。
上市公司业绩“变脸”造成的风险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信息披露的质量。方正电机收到年度报告询价函,说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减值金额,比较早期业绩预测、资产减值公告等披露信息,造成不一致的原因。同时,该事项是否符合业绩预测修正标准,临时报告是否在早期披露,是否需要补充和纠正,并说明原因。
胡明霞建议,根据业绩预测和业绩预测修正报告的误差,监管部门可以设置不同梯度的处罚金额和处罚措施,特别是多次“变脸”的上市公司。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