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3证券简称:威帝股份公示序号:2023-006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仓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哈尔滨市威帝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5%之上第一大股东、执行董事、副总陈振华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364,155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27.29%。
●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日,陈振华老先生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11,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此次大宗交易减持执行结束后,陈振华老先生持有公司142,124,155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25.29%。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容易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此次股权变动后,陈振华老先生拥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从27.29%降低至
25.29%,股权变动比例是2%。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一)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公布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减持计划执行结束
(二)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行高管增持□未执行√已实施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没有达到√已经达到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是√否
三、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注:1、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变化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及其相关服务承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仓状况
备注名称:此次股权变动后陈振华老先生、陈庆华老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依然按和现公司实际控制人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时约定条款舍弃一部分决权,此外的股权及李滨老先生、陈新华老先生、陈卫华女性持有的公司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五、其他情形表明
(一)以上所有数据信息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而致。
(二)此次股权变动为高管增持,不属于自有资金。
(三)此次股权变动结合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公布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02)执行高管增持。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减持计划已经完成。
(四)陈振华老先生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此次高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体制和长期运营。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次股权变动涉及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振华及一致行动人必须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依据最新法律法规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威帝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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