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证券简称:达华智能公示序号:2023-004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尤其风险防范:
目前为止,福州市达华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贷款担保)已经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额度超出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企业对负债率超出70%的子公司福建省碧海蓝天丝绸之路通讯卫星科技公司(下称“海丝通讯卫星”)公司担保,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公司在2022年4月27日及2022年5月24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允许企业为子公司福米科技公司(下称“福米高新科技”)给予总金额127,500万余元(合理贷款担保总金额系按占股比例承担担保额度)的贷款担保,福米高新科技公司股东按相对应持股比例为福米高新科技给予总金额122,500万余元(合理贷款担保总金额系按占股比例承担担保额度)的贷款担保;允许企业为子公司海丝通讯卫星给予总金额10,000万元贷款担保。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11)。
以上担保额度在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大会、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决定贷款担保事宜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起一年内合理。该事项不用再度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一)被担保人福米高新科技的相关情况
1、被担保人:福建福米科技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投)
4、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4栋楼
5、法人代表:陈融圣
6、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
7、注册资金:140,000万人民币
8、业务范围: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显示器件生产制造;显示器件市场销售;电子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件生产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市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附属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附属设备批发价;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计算机设备及外场生产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生产制造(除依规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
9、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92,722.16万余元、总负债99.84万余元、资产总额92,622.32万余元,负债率0.11%;主营业务收入0.00万余元,资产总额-179.06万余元,纯利润-135.48万余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37,871.22万余元、总负债26,167.24万余元、资产总额111,703.98万余元,负债率18.98%;主营业务收入4,109.90万余元,资产总额-688.46万余元,纯利润-505.54万余元。(没经财务审计)
10、公司股权结构以及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拥有其51%股份,福州新区开发设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其49%股份,福米高新科技为公司发展子公司。
经查看中国执行公众信息网,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福米高新科技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海丝通讯卫星的相关情况
1、被担保人:福建省碧海蓝天丝绸之路通讯卫星科技公司
2、社会发展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0MA32YLCG46
3、法人代表:王中民
4、成立年限:2019年6月21日
5、注册资金:rmb20,000.00万余元
6、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栋楼
7、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独资)
8、业务范围:计算机科学技术科学研究服务项目;第一类卫星通讯业务流程;第二类卫星通讯业务流程;卫星遥感数据解决;网络与信息安全程序开发;软件开发技术;基本程序开发;支撑软件开发设计;更多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零售;商品经销代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配置市场销售;别的工业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货品或技术进出口(明令禁止或涉及到行政审批制度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以外);网络接入服务业务;中国通信设施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91,681.04万余元、总负债84,482.48万余元、资产总额7,198.56万余元,负债率92.15%;主营业务收入20,478.51万余元,资产总额-2,982.78万余元,纯利润-2,615.01万余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95,032.91万余元、总负债79,675.43万余元、资产总额15,357.48万余元,负债率83.84%;主营业务收入4,033.28万余元,资产总额-3,491.16万余元,纯利润-3,018.12万余元。(没经财务审计)
(表明:针对同一控制下增大的分公司万加智能化,本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比较报表数,将分公司本今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入、花费、盈利、现金流列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视作业务合并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逐渐操纵时段起一直存在。)
10、公司股权结构以及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拥有其83.5%股份,福州市数据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拥有其16.5%股份,海丝通讯卫星为公司发展子公司。
经查看中国执行公众信息网,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海丝通讯卫星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福米高新科技担保协议具体内容
担保人:福州市达华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亚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分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畴
合同规定保证担保的范畴为主导合同项下债务人负债本钱、贷款利息(含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及其承包方实现债权(含担保权利)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资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执行费、担保费、拍卖费等)。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合同规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主合同项下随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期满或是依据主合同规定合同约定借款人理应履行义务时,若合同约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承包方都可以就合同约定债务人在其中一笔或几笔负债规定招标方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3)针对招标方因担负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而向乙方收取的一切账款(包含承包方积极划收取账款),按以下顺序受偿:承包方实现债权(含担保权利)费用、损害赔偿金、合同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利滚利、逾期利息、贷款利息、本钱。招标方确定,承包方能够变动以上清偿顺序。
(4)若承包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有着别的贷款担保(包含但是不限于确保、质押、质押贷款、留设等合同类型),招标方确定,当合同约定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则不管别的贷款担保是合同约定借款人所提供的或是合同约定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也不管抵押品的情况怎样,承包方都可以不分先后次序地立即规定招标方则在担保范围内担负连带担保责任。若承包方舍弃别的贷款担保,招标方服务承诺依然按本合同规定公司担保。招标方允许与合同约定的许多贷款担保人对承包方担负连带债务。
(5)招标方知晓并同意合同约定借款人与承包方能够承诺以主合同项下发放借款(以下称新贷)还款老旧负债(包含合同约定借款人或第三方欠付乙方的老旧负债,相同),若新贷用以还款老旧债务,招标方仍解决新贷依照合同规定担负连带担保责任。
第三条 担保期限
合同规定担保期限独立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期满后叁年止;如主合同项下合同约定借款人有几笔负债或者对一笔负债承诺分期付款履行,则担保期限至合同约定借款人最后一笔或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后叁年止。
第四条 账款划收
(1)主合同的履行期内合同约定借款人出现任何违规行为或担保期限招标方出现任何违规行为,承包方能直接从招标方在承包方及福建海峡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机构设立的账户上划收全部应由甲方或合同约定借款人承担账款,或者对上述情况帐户开展冻洁、冻结。
(2)如主合同规定合同约定借款人承担给予(含增加)保证金的责任,而合同约定借款人未完全履行该义务的,承包方能直接从招标方在承包方及福建海峡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机构设立的账户上划收相对应账款存进承包方特定账户做为担保金,直到保证金余额做到合同约定规定才行。
第五条 主合同的变更
招标方确定,承包方与合同约定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规定的,视作已征求招标方允许,承包方不必届时招标方,招标方对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担负保证责任。但没经招标方事前允许,承包方与合同约定借款人协议书增加债务履行期限和增加债务本钱金额的,招标方仅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变动前主合同项下债权债务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债务转让和债务转移
(1)承包方能将合同约定及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或部分出售给第三人。承包方将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或部分出售给第三人的人,本合同项下对应的担保权亦与此同时出让,招标方允许对转让债务向购买方担负连带保证责任。承包方经合同约定借款人允许,能够将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招标方允许仍按合同规定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2)合同约定或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个人行为未生效、失效、被吊销、被消除,招标方仍依照合同规定对承包方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四)海丝通讯卫星担保协议具体内容
担保人:福州市达华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亚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分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畴
合同规定保证担保的范畴为主导合同书债务人负债本钱、贷款利息(含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及其承包方实现债权(含担保权利)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资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执行费、担保费、拍卖费等)。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合同规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主合同项下随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期满或是依据主合同规定合同约定借款人理应履行义务时,若合同约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承包方都可以就合同约定债务人在其中一笔或几笔负债规定招标方担负连带保证责任。承包方认为了在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后,别的并未倡导的债务,并不等于承包方舍弃担保权利,在担保期限内承包方仍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规定招标方担负保证责任。
(3)针对招标方因担负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而向乙方收取的一切账款(包含承包方积极划收取账款),按以下顺序受偿:承包方实现债权(含担保权利)费用、损害赔偿金、合同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利滚利、逾期利息、贷款利息、本钱。招标方确定,承包方能够变动以上清偿顺序。
(4)若承包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有着别的贷款担保(包含但是不限于确保、质押、质押贷款、留设等合同类型),招标方确定,当合同约定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则不管别的贷款担保是合同约定借款人所提供的或是合同约定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也不管抵押品的情况怎样,承包方都可以不分先后次序地立即规定招标方则在担保范围内担负连带担保责任。若承包方舍弃别的贷款担保,招标方服务承诺依然按本合同规定公司担保。招标方允许与合同约定的许多贷款担保人对承包方担负连带债务。
(5)招标方知晓并同意合同约定借款人与承包方能够承诺以主合同项下发放借款(以下称新贷)还款老旧负债(包含合同约定借款人或第三方欠付乙方的老旧负债,相同),若新贷用以还款老旧债务,招标方仍解决新贷依照合同规定担负连带担保责任。
第三条 担保期限
合同规定担保期限独立合同生效之日起止主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期满后叁年止;如主合同项下合同约定借款人有几笔负债或者对一笔负债承诺分期付款履行,则担保期限至合同约定借款人最后一笔或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后叁年止。
第四条 账款划收
(1)主合同的履行期内合同约定借款人出现任何违规行为或担保期限招标方出现任何违规行为,承包方能直接从招标方在承包方及福建海峡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机构设立的账户上划收全部应由甲方或合同约定借款人承担账款,或者对上述情况帐户开展冻洁、冻结。
(2)如主合同规定合同约定借款人承担给予(含增加)保证金的责任,而合同约定借款人未完全履行该义务的,承包方能直接从招标方在承包方及福建海峡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机构设立的账户上划收相对应账款存进承包方特定账户做为担保金,直到保证金余额做到合同约定规定才行。
第五条 主合同的变更
招标方确定,承包方与合同约定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规定的,视作已征求招标方允许,承包方不必届时招标方,招标方对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担负保证责任。但没经招标方事前允许,承包方与合同约定借款人协议书增加债务履行期限和增加债务本钱金额的,招标方仅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变动前主合同项下债权债务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债务转让和债务转移
(1)不论是最高额担保的债务明确前或是确认后,承包方都能够将合同约定及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或部分出售给第三人。承包方将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或部分出售给第三人的人,本合同项下对应的担保权亦与此同时出让,招标方允许对转让债务向购买方担负连带保证责任。承包方经合同约定借款人允许,能够将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招标方允许仍按合同规定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2)合同约定或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个人行为未生效、失效、被吊销、被消除,招标方仍依照合同规定对承包方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五)担保的工作进展
1、福米高新科技已经向福建海峡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州鼓楼分行申请办理rmb16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此次福米科技贷款由相关公司股东(我们公司及福州新区开发设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福米高新科技也为该贷款担保向福州新区开发设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质押担保。
2、海丝通讯卫星拟将福建海峡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州鼓楼分行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最后贷款年限及额度以银行审核为标准,由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
3、企业为福米科技与海丝通讯卫星担保工作进展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三、股东会建议
本董事觉得:通过用心审查公司及子公司的运营管理状况、经营情况、投资融资状况、资本充足率等,本次子公司办理贷款以及公司为他们提供担保的经营风险处在企业可控性的范围之内,合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福米高新科技办理贷款及我们公司为他们提供担保的事宜,有利于处理其生产运营所需资金的需要,有利于确保福米高新科技的不断、稳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收益。福米高新科技为根本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我们公司并对在运营管理、会计、项目投资、股权融资等重要层面皆能有效管理,风险性处在我们公司合理监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我们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福米高新科技各公司股东(我们公司及福州新区开发设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股权比例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福米高新科技也为该贷款担保向福州新区开发设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质押担保。此次贷款担保公平公正、相等。
海丝通讯卫星为公司发展拥有83.5%股份的子公司,以上贷款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高速发展,海丝通讯卫星公司股东福州市数据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因为股东协议不构成连带担保责任,且企业对海丝通讯卫星有本质管控权,运营平稳,贷款担保严控风险,因而福州市数据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无法给予同比例贷款担保,且海丝通讯卫星未对企业提供质押担保,尽管海丝通讯卫星不提供质押担保,但企业对具有肯定的控制权,风险性均处于企业有效管理下,不容易给他们带来较大风险。此次贷款担保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市场拓展造成影响,此次贷款担保内容包括决策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的总数
这次贷款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31,300万余元,占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0,138.80万余元)的288.62%,此次贷款担保给予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2,283.52万余元,占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0,138.80万余元)的52.76%。企业未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公司担保。
公司及控投子(孙)企业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无涉及到起诉的贷款担保及因担保判刑输了官司而需承担亏损的状况。
五、备查簿文档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合同》;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2021年度股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市达华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