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示序号:2023-010
债卷编码:127070债卷通称:大中型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股票号:001203股票简称:大中矿业
2、债卷编码:127070债卷通称:大中型可转债
3、转股价格:rmb11.36元/股
4、股权转让时长:2023年2月23日至2028年8月16日
5、股权转让股权由来:新增加股权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述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状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批准【2022】1498号”文审批,内蒙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8月17日发行1,520引马镇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时限6年,募资总额为rmb152,000.00万余元,扣减各类发行费1,609.02万余元,募资净收益为150,390.98万余元。上述情况募资及时状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开展验资报告,并提交《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405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状况
经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允许,企业152,00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11日起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卷通称“大中型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7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时限
依据《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完毕生效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2月23日至2028年8月16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的协议条款
1、发行数量:1,520引马镇
2、发行规模:rmb152,000.00万余元
3、票面金额:rmb100元/张
4、债券的收益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售生效日六年,即自2022年8月17日至2028年8月16日。
6、股权转让时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完毕生效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还款日止,即2023年2月23日至2028年8月16日。
7、转股价格:rmb11.36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申报相关事项
(一)股权转让申报程序
1、股权转让申请应当按照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债券投资者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报盘形式进行。
2、持有者能将自身账户中的“大中型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办理变为企业股票,实际股权转让黄金操作建议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申报前资询银行开户证劵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一张面值为100元,转化成股份的最小的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数次申请股权转让的,将分类汇总股权转让总数。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转股期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时,转债持有者申请办理转化成的股权须是1股的整数。股权转让时不够转换成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余额,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当天后的五个交易日支付现金兑现这部分可转换债券的票上账户余额以及对应的本期应计利息。
4、此次可转换债券交易申请先于股权转让申请,转债持有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金额超过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债券金额的,按实际拥有的金额开展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剩余的部分给予撤销。
(二)股权转让申报日期
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从转股期内(2023年2月23日至2028年8月16日)深圳交易所交易日正常的股票交易时间申请股权转让,但以下时长以外:
1、依照《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终止股权转让期间;
2、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终止股权转让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洁及销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股权转让申请办理确定合理后,将记减(冻洁并销户)可转换债券持有者的可转债账户余额,与此同时记增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对应的股权金额,进行工商变更。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新增加股权的上市交易时间与所具有的权益
当天买进的可转换债券当天可申报股权转让。可转债转股新增加股权,可在股权转让后次一个交易日发售商品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加股权具有和原股权相同的利益。
(五)股权转让过程的相关税金
可转债转股全过程中如产生相关税金,由纳税义务人自主压力。
(六)付息期限和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满偿还本金利息最终一年利息。
1、年利率计算
年息指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自可转债发行当日起每满一年可以享受的当期贷款利息。
年息的计算公式: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或“每一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起始日期为可转债发行当日。
②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当日起每满一年的当天。如该日是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中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一年还息日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5个交易日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含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办理转化成企业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不会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④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获得利息费用的应对税费由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压力。
四、转股价格的变化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明确根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36元/股,不少于《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如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发生了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交易日收盘价格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价格计算)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该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
(二)转股价格的变化方法及计算方法
在本次发行以后,当企业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配送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1为调整转股价,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
当企业发生以上股权和/或股东权利转变状况时,将依次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公示,并且于声明中注明转股价格调节日、调节方法及中止股权转让阶段(如需)。当转股价格调节日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个股登记日以前,则其持有者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本企业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企业可能会发生股份回购、企业合并、公司分立或其他其他情形使公司股权类型、数量及/或股东权利产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的债权人权益或股权转让衍化利益时,企业将视详细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及其充足维护持有者权利的标准调节转股价格。相关转股价格调节具体内容及操作方法将按照那时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来制定。
(三)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1、调整管理权限与调整力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婚姻存续期间,当股票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7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列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开展决议时,拥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应该逃避。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此次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间的较多者,与此同时,调整后转股价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票面价值。
如在上述情况二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此前的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及以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决定往下调整转股价格,公司将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有关公示,公示调整力度和中止股权转让期内等相关信息。从转股价格调整之日起,逐渐修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调整后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调整日是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调整后转股价格实行。
(四)股权转让数量明确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转股期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数量计算公式为:Q=V/P,并且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
在其中:V为可转换债券持有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P为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当天高效的转股价。
转债持有者申请办理转化成的股权须是整数金额股。股权转让时不够转换成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余额,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当天后的五个交易日支付现金兑现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余额。该不够转换成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余额相对应的本期应计利息的付款将依据证券登记组织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1、期满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企业会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票上颜值的112%(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的价钱赎出所有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
2、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当以下情况的任意一种出现的时候,企业有权利确定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全部或部分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企业A股个股在随意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最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未股权转让额度不够3,000万余元时。
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要被赎出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起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止的具体日历日数(算头算不上尾)。
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调节前买卖日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变更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二)回售条款
1、如果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最终2个计算利息年度内,倘若企业股票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有权利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再加上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回售给企业。
如在以上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因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而调节的情况,即在调节前买卖日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在变更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如果出现了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现象,则以上持续三十个买卖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重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最终2个计算利息年度内,可转换债券持有者于每年回售标准初次达到后能按照上述承诺标准履行回售权一次,如在初次达到回售标准而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未能企业到时候公示的回售申请期限内申请并执行回售的,该计算利息本年度不能履行回售权,可转换债券持有者不可以数次履行一部分回售权。
2、额外回售条款
若企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与企业在《募集说明书》里的服务承诺状况对比发生重大变化,依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被视为更改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证监会定性为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具有一次回售的权力。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有权利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再加上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回售给企业。持有者在额外回售标准达到后,还可以在公司新闻后额外回售申请期限内开展回售,该次额外回售申请期限内不执行回售的,不能履行额外回售权。
以上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起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回售日止的具体日历日数(算头算不上尾)。
六、股权转让本年度相关股利分配的所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变化的企业股票具有和原个股相同的利益,在股利分配发放证券登记日当日在册的所有优先股公司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产生股东)均参加本期股利支付率,具有同样利益。
七、别的
投资人如需掌握“大中型可转债”的其他相关具体内容,请查阅企业2022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募集说明书》全篇。
特此公告。
内蒙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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