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公示序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1日接到上海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门下达的《关于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事项进展情况事项的问询函》(上证指数科技创新公函【2023】0025号,下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就《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2日,你公司公布《关于前期子公司收购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称,目前为止,企业仍无法接手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博创宏远”)的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等核心材料,企业也难以详细把握博创宏远具体生产经营情况、资产情况及面临的风险等相关信息,对博创宏远的监督控制不能得到博创宏远管理人员的实行。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麻烦你企业核对并补充披露如下所示事宜:
1、请企业明确规定是否能对博创宏远执行有效管理,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表明该事项对企业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及有关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是不是需要对之前历期汇报开展追溯调整。请年检会计发布确立建议,并告知该事项对企业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产生的影响。
2、若企业丧失对博创宏远控制,请结合博创宏远已经有关键财务报表、占上市企业对应科目比例、已资金投入资源等,表明将会对你公司生产运营及经营情况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醒相关风险。
3、早期,企业公布公告显示,控股子公司明冠项目投资向健康铁路运输法院就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开具的《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停止相关招商引资协议书的决定书》事宜提出诉讼。麻烦你企业补充披露该起诉事项最新消息。
4、麻烦你公司说明早期公司及整体董监高为维护公司利益所采取措施及拟所采取的进一步对策,表明有关董监高是不是勤勉尽责。
麻烦你公司及整体董监高十分重视本事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利。请企业持续督导组织就以上事宜发布审查建议,并督促企业及时采取必需法律维权对策。
麻烦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马上公布,并且在5个交易日回复我部并公布回复函具体内容。”
企业将根据问询函的需求积极准备回应工作中,尽早就以上情况进行回应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发表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后面有关公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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