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证券简称:冠农股份公示序号:临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字: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余额:
●新疆省冠农集团有限公司因其拥有银通棉业8.74%股份为公司担保给予不得超过1亿的质押担保;银通棉业因其所有财产及盈利为公司担保给予质押担保。
●我们公司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事宜。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预估贷款担保事宜已履行决策制定
2022年7月8日,企业第七届股东会第六次(临时性)大会、2022年7月25日企业2022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允许:1、自2022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准许生效日12个月每笔或总计:(1)企业为控股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西红柿、天沣物产丰富、天牧微生物、天泽粮牧及其子公司天番食品类向金融机构进行办理银行信贷、股权融资及资产等各项信贷业务给予不超过人民币27.958亿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2)子公司银通棉业向其控股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向金融机构进行办理银行信贷、股权融资及资产等各项信贷业务给予不超过人民币2亿的连带责任担保;(详细2022年7月9日上海交易所网址sse.com.cn《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预计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46)
2022年9月8日,企业第七届股东会第九次(临时性)大会、2022年9月26日2022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允许:公司自2022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准许生效日12个月每笔或累计为企业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永衡棉业向金融机构进行办理银行信贷、保理融资、单据及资产等各项信贷业务给予不超过人民币6.84亿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新疆省冠农集团有限公司因其拥有银通棉业8.74%股份为本次贷款担保给予不得超过1亿的质押担保;银通棉业因其所有财产及盈利为本次贷款担保给予质押担保。(详细2022年9月9日上海交易所网址sse.com.cn《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65)
(二)2023年1月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以上担保期限均是:主合同约定的负债届满生效日三年;保证方式均是: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被担保人天沣物产丰富、天泽粮牧基本概况详细2022年7月9日上海交易所网址sse.com.cn《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预计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46);被担保人银通棉业基本概况详细2022年9月9日上海交易所网址sse.com.cn《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6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为银通棉业公司担保的协议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邮银巴GS001-01)具体内容:
1、债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支行;
2、担保人:新疆省冠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负债届满生效日三年;
5、保证范围:借款人在合同项下需向债务人支付和还款的本金利息(包括不限于贷款利息利滚利、罚息及逾期利息)、服务费及其它费用、税金、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费用、拍卖费、差旅费报销等,但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法规等强制要求债务人担负费用以外);借款人在合同项下需向债务人收取的一切其他账款;债务人为推进贷款担保合同项下的权益而造成的相关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确保人们在贷款担保合同项下需向债务人收取的任何其他账款;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应该由担保人担负费用以外。
(二)为天沣物产丰富公司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YBDB2022N01K)具体内容:
(1)债务人: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支行;
(2)担保人:新疆省冠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负债届满生效日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含但是不限于所有本钱、贷款利息(涉及利滚利和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赔偿费、裁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翻倍收取的债务利息、借款人需向债务人收取的别的账款(包含但是不限于相关服务费、通讯器材费、附加费、海外收益人回绝担负的相关银行收费等)、债务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造成的花费(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资产保全费、差旅费报销、执行费、担保费、拍卖费、公证费用、送到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0202)具体内容:
(1)债务人: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铁门关团场支行;
(2)担保人:新疆省冠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负债届满生效日三年;
(5)保证范围:借款人在合同项下应偿还的借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明确由借款人和贷款担保人承担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护保险费用及其起诉(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债务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为天泽粮牧公司担保的协议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YBDB2023N001)具体内容:
1、债务人: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基层民主支行
2、担保人:新疆省冠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负债届满生效日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含但是不限于所有本钱、贷款利息(涉及利滚利和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赔偿费、裁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翻倍收取的债务利息、借款人需向债务人收取的别的账款(包含但是不限于相关服务费、通讯器材费、附加费、海外收益人回绝担负的相关银行收费等)、债务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造成的花费(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资产保全费、差旅费报销、执行费、担保费、拍卖费、公证费用、送到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归属于董事会、股东会准许的是分公司给予担保额度范围之内贷款担保事宜,是为了适用子公司发展趋势,满足自己的平时生产运营需要,有助于其市场拓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所提供的贷款担保。企业充分了解被担保方的运营管理状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具备绝对控制权,且现阶段被担保方生产运营正常的,贷款担保严控风险。
五、董事会的建议
股东会建议详细企业2022年7月9日、2022年9月9日各自公布的临2022-046号、临2022-065号等公示。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的总数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账户余额176,177.21万余元,均是公司和控投子(孙)企业、子公司与其说分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提供的贷款担保,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3.97%。我们公司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事宜。
特此公告。
新疆省冠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2日
●上报文档
1、《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邮银巴GS001-01)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YBDB2022N01K)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30000202)
4、《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YBDB2023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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