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证券简称:奥园美谷公示序号:2023-01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奥园美谷”)前不久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看,获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奥园科星”)所持有的一部分公司股权被司法部门再冻洁,经与奥园科星核查,奥园科星已给予回应,现就详细情况表明如下所示:
一、公司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概况
1、公司股东股权已经被法院冻结状况
截止本公告日,奥园科星持有的公司股权57,233,207股已经被人民法院法院冻结,实际详细2023年2月24日发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现阶段,奥园科星收到执行法院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实行原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我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子公司与奥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创冠地产有限公司和深圳奥园科星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案件:
案号:(2023)渝05执109号;
实行标的额:512,827,219元;
冻洁奥园科星持有奥园美谷股权:39,086,044股。
(2)我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子公司与奥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博昂置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奥园科星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案件:
案号:(2023)渝05执112号;
实行标的额:238,099,293.6元;
冻洁奥园科星持有奥园美谷股权:18,147,163股。
之上两案子统称“东方资产案子”。
2、此次股权被司法部门再冻洁状况
注:以上百分数相加时与合计数存有尾差状况,系数值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
截止本公告日,奥园科星质押贷款171,998,610股,受托人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详细2020年8月29日发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奥园科星并未接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成都武侯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以及相关的被查封原材料,所涉及股权被再冻洁具体原因、起诉还不清楚,再冻洁涉及案子的债务额及执行费用尚未明确。
3、公司股东股权总计冻结状况
截止到公示公布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集团有限公司(无一致行动人)持有股权总计冻结情况如下:
二、其他一些说明和风险防范
1、奥园科星不会有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情况。奥园科星对企业无业绩补偿责任的情况。
2、当前公司日常运作和生产运营正常的,奥园科星持有一部分股权被法院冻结、再冻洁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公司治理结构造成直接关系。
3、因以上东方资产案子已经在司法执行环节且存有法院冻结,奥园科星可能出现被司法机关强制性划拨或竞拍可能会导致其拥有股权发生被动减持的现象,还是要以人民法院具体执行结果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截止本公告日,此次司法部门再冻洁事宜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但目前还无法断定将来法律程序、冻洁和再冻结最后的司法部门结论及其对上市公司管控权产生的影响。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企业将积极主动、密切关注以上冻洁事宜后续工作进展,并督促奥园科星与执行法院、关联企业沟通交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以企业在上述情况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公告为准。
三、备查簿文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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