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证券简称:*ST中昌 序号:临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中昌大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示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到的事宜大多为“一、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状况:1、涉及到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及询证事宜;2、应收款预付款项的款项性质及生物降解性;3、涉及到商誉减值测试事宜;4、董事厉群南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案件立案事宜;5、浙江省千橡网络有限公司与核心客户买卖交易事宜;6、等非流动性资产计费事宜;二、长期运营存在较大可变性”。截止本公告日,“董事厉群南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案件立案事宜”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是不是清除有待进一步审查、分辨,最后需以会计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结论为标准。请广大投资者留意风险性。
企业2021年10月对其下属企业的审查中,发觉执行董事、分公司上海市云克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市云克”)原责任人厉群南在任职期因涉嫌挪用资金罪、侵吞企业利益并进行报警,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于2021年11月11日对该案给予立案侦查,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6月1日做出对厉群南批捕的决策,详细企业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2022年6月3日公布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被刑事立案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1-076)、《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被刑事立案的进展暨董事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66)。执行董事厉群南被立案侦查期内,企业紧密配合公安部门、检察系统的专项调查,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给予、补充证据原材料。
企业于近期接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京朝检建【2023】66号《检察建议书》:企业更改检举阐述、给予新证据,称厉群南对有关资产的应用符合公司要求、企业给予认同,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月11日对厉群南做出撤消原批捕决策。经查,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觉得公司存在几个问题:一是企业对下属子公司、关系公司的经营情况失查、失管;二是下属子公司财务审批管理方法存有不规范。依据公司提供证据资料表明,上海市云克的大量的资金均系由会计进行审核开支,会计根据厉群南指示进行有关审核、付款,财会人员存有当做业务员职责的情况,人物角色混在一起、权责不清,公司的财务审核、管控职责名存实亡(之上审核产生上海市区云克当时任职责任人管理方法期内);三是企业治理精英团队法制观念有待加强。为进一步确保私营企业稳健发展,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企业总结如下提议:一是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对分公司业务的本质管控;二是健全财务审批管理方法;三是公司管理人员尤其是关键治理精英团队应进一步提升法制观念。
公司及企业治理团队将依据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规定,开展自我反思、整顿,全面提高企业核心治理团队法制观念,最大程度清除负面影响。与此同时,企业将高度关注以上事宜后续工作进展,并严格执行监管政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企业后面公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42证券简称:*ST中昌 公示序号:临2023-025
中昌大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
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六次风险防范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1、中昌大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已于近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用鹏盛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鹏盛所”)为公司发展2022本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组织,该事项有待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2、依据鹏盛所大体的业务内容与财务风险评定,企业过去本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宜、报告期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查处事宜以及企业涉及到起诉、金融机构账户冻结等事宜产生的影响还未完全清除,企业在购买、市场销售、境外投资等运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流入、动向、主要用途与款项性质,所形成的报表项目账户余额无法确定,及其起诉和被查并未审结。根据上述所说情况,鹏盛所分析判断,预估不能对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附表等出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最后审计报告意见种类以最后审计结论为标准。请广大投资者留意风险性。
3、企业预估2022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总金额3亿元左右,此次资产重组数据为企业基本计算和预计,若会计在财务审计的时候对商誉计提减值远高于3亿人民币,企业可能出现净资产为负的情况,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商誉计提减值实际额度最后需以会计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结论为标准。请广大投资者留意风险性。
4、企业一部分收益是来自于新增客户,并且于2022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若会计在财务审计时发现企业没按规定确认收入,没按规定对主营业务收入给予扣减,存有扣减后主营业务收入低于1亿,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实际审计报告意见以会计开具的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汇报为标准。如企业在2022年年报披露后,监督机构需要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最终检查结论,发觉企业2022年报上存在没按规定对主营业务收入给予扣减,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留意风险性。
5、企业因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事务所出示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股票已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行暂停上市。若企业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主营业务收入小于1亿人民币,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及其否定意见等几种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的规定其他情形,企业股票有可能被上海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的规定情况被实行暂停上市后,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交易所确定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企业公布的近期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存有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到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况或会计报表被出示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企业未能法定时限内公布最近一年年报;
(三)企业未于第9.3.6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向上海交易所提起诉讼暂停上市;
(四)过半数执行董事难以保证公司所公布最近一年年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但未在法定时限内纠正;
(五)公司撤销暂停上市申请办理没被上海交易所允许。
若企业2022年经审计的本年度财务报表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财务审计、公布工作中碰触以上情形之一的,企业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二、历年来暂停上市风险防范公示的公布状况
2023年1月20日、2月10日、2月24日、3月3日、3月18日企业各自公布了有关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风险防范公示。
三、关键提醒风险事宜
企业已于近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用鹏盛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发展2022本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组织,该事项有待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其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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