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证券简称:丰元股份公示序号:2023-030
安徽金通新能源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安徽金通新能源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安徽金通”)拥有山东省丰元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权10,853,835股,占公司股权数量5.43%。安徽金通方案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始行公示公布之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8,001,70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4.00%)。
公司在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安徽金通开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1、股东名称:安徽金通新能源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2、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为10,853,8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5.43%。持有股权情况如下:
注:总市值以企业2023年3月24日总股本200,044,649股测算,相同。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注:依据安徽金通的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期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4月18日-2023年10月17日);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25日-2023年9月24日)。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的,在任何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何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
若方案高管增持期内企业执行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股本变动事宜,则以上公司股东方案减持股份总数会进行适当调整。
三、有关服务承诺及执行状况
公司在2021年实行了向安徽金通等特定对象公开增发股权募资。安徽金通服务承诺,自此次公开增发所取得的股份发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2月27日)没有进行出让。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安徽金通认真履行了以上服务承诺,没有出现违背以上约定的个人行为,此次拟减持方案事宜亦未违背有关服务承诺。
四、有关风险防范及其它表明
1、此次减持计划执行具备可变性,安徽金通将依据市场状况、本身业务发展必须等情况执行减持计划。
2、此次减持计划未违背《证券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3、企业将持续关注以上公司股东后面高管增持工作进展,严苛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主体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安徽金通开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丰元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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