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证券简称:海象新材公示序号:2023-006
董事鲁国强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浙江省海象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1月30日在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上海证券报、第一财经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52),持有公司股份4,404,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的执行董事鲁国强老先生,方案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高管增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六个月内(如遇到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以上拟减持股票总数将做适当调整)。
前不久,公司收到鲁国强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鲁国强老先生减持计划执行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截止到2023年3月22日,鲁国强老先生并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二、别的相关事宜表明
1、此次减持计划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截止本公告日,鲁国强老先生严格执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此次高管增持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属于违背有关约定的状况。
3、鲁国强老先生并不属于企业的大股东和实控人,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和今后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鲁国强老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此次减持计划开展的工作进展,并督促鲁国强老先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立即执行相对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鲁国强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海象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3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