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复合型证券基金(下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经通过通信方式举办,交流会决议网络投票时长已经在2023年3月21日17时截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次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信方式举办,决议期为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21日17时(投票选举时间按基金托管人接到表决票为准)止。2023年3月22日,在基金基金管理人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的监督下,基金托管人对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展开了记票,上海虹口公证处公证员对记票过程与结论展开了公正,上海市源泰法律事务所对记票全过程展开了印证。
本次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下称“此次会议议案”),然后由参与交流会并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以通信方式对此次会议议案开展决议。参与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所代表基金认购总共217,646.25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5,750,672.87的0.61%,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举办标准,故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举办不成功。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等各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担负。
二、重要提醒
1、本基金托管人凑合此次会议情况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备案。
2、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托管人网址查看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示文档。
三、备查簿文档
1、《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源泰法律事务所对此次持有者交流会开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配件:上海虹口公证机关开具的公证委托书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
公证委托书
(2023)沪静证经字第220号
申请者: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居所:上海黄埔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
法人代表:宁泽涛,男,时间日期出世,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人:尹琳,女,时间日期出世,身份证件号码:。
公证事项:当场监管
申请者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为“申请者”)的授权委托人尹琳向我处提交申请,对申请人为决议《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而举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记票统计分析过程进行公正,并向我处递交了证明材料,我部依规审理了申请者的申请办理并分派本公证人员实际筹办。申请者服务承诺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复合型证券基金(下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举办程序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所获得的表决票真正合理合法。
经核查:申请者是本基金的管理员,具备举办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理合法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申请者决定以通信方式召集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以上提案,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就有关不断运行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复合型证券基金的议案(下称“提案”)开展决议。
申请者按照其确立的举办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实际操作计划方案,展开了包含但是不限于如下所示视频的操作流程:
一、申请者就举办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以上提案的事宜于2023年2月16日根据相关媒体发布了公示,展开了相关信息公开,以确定2023年3月6日是本基金持有人交流会权益登记日;
二、申请者就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宜在有关新闻媒体分别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0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三、申请者公示的表决票送到起始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21日17时。
2023年3月22日,本公证人员和本处相关工作人员赵汀蕙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了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复合型证券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信大会的记票当场。监管了申请者的法定代理人刘楚影对截止到2023年3月21日17后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并记票,结果显示:截止到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一共有35750672.87份,参与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基金认购为217646.25份,占该基金总份额的0.61%,没有达到法律规定举办持有者会议的标准。申请者的法定代理人王斐、刘建万、基金管理人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梁彦、上海市源泰法律事务所的受权侓师董文涵、王赛赛一并参加了记票大会并且对记票全过程展开了监管。
我部对申请人搜集、统计分析相关受权建议、表决票的数据以及结论展开了审查,内未见异常。
根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此次持有者交流会对会议报告注明的决议事项展开决议的一个过程合乎《基金法》、《基金合同》、《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记票结论真正、合理。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