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8证券简称:福立旺公示序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福立旺高精密机电工程(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月20日公布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1)。企业聘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出任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证券承销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企业和原承销商吴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和相关募资存放金融机构签署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光大证券未完成持续督导全部由广发证券承揽。
由于企业承销商已经发生拆换,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承销商广发证券和募资监管银行签订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称“《三方监管协议》”)。企业、控股子公司福立旺高精密机电工程(南通市)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商广发证券和募资监管银行签订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下称“《四方监管协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4日开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3057号),企业批准于2020年12月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4,335亿港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一股rmb18.05元,募资总额为rmb78,246.75万余元,扣减发行费rmb6,987.13万余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后,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71,259.62万余元。以上资产已经在2020年12月17日所有及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提交中汇会验字[2020]第6887号《验资报告》。
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具体情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与应用,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广发证券和相关募资存放金融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企业、控股子公司福立旺高精密机电工程(南通市)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商广发证券和募资监管银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情况协议书与上海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
截止到2023年2月22日,企业募集资金专户募资储放情况如下:
企业:rmb万余元
注:以上账户余额没有企业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之账户余额。
[注1]该银行账户为分公司福立旺高精密机电工程(南通市)有限责任公司开办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企业(下称“招标方”)、募资监管银行(下称“承包方”)和广发证券(下称“丙方”)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为加强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商议,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1、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新项目、研发基地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新项目募资的存储和应用,不可储放非募资或是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根据有关管控、自我约束要求执行内部程序并得到丙方批准后,招标方可以从内部结构决定受权范围之内将专用账户里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现金管理业务投资理财产品方式储放。招标方应先商品的实际额度、储放方法、储放时限等相关信息及时联系丙方。招标方服务承诺以上商品提前兑取、期满或者进行出让后把资金立即转到本协议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并告知丙方。以上商品不可质押贷款,商品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如可用)不可储放非募资或是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3、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4、丙方做为甲方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事宜做好本职工作,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要与此同时查验专用账户存放状况。
5、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汤鲁阳、方磊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6、承包方分月(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完整的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7、承包方依照招标方资产划付申请办理开展划付时,应审批甲方支付申请(或付款凭证)的因素齐全有效,印章是不是和共管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相符合,募集资金用途是不是和承诺一致。
8、招标方1次或12月之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做到发售募资总金额扣减发行费后净收益(下称“募资净收益”)的20%的,甲方公司及承包方必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后立即以发传真方法通告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9、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本协议书第16条规定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议法律效力。
10、承包方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查看与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业主能够积极或者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议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11、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议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
1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人代表(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日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且丙方督查期结束后无效。
13、假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一切要求而给方经济损失,违约方需承担所产生的一切义务,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因而而遭到中的所有损害和成本。
14、本协议项下所形成的或者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异议,首先应该在异议多方中间协商处理。假如协商处理不了,异议多方应当提交坐落在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递交诉讼时高效的仲裁规则开展最终裁决。诉讼运用汉语开展。法院裁判为终局裁决,对多方都有约束。
(二)《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企业(下称“招标方一”)、福立旺高精密机电工程(南通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方二”,“招标方一”与“招标方二”合称之为“招标方”)、募资监管银行(下称“承包方”)和广发证券(下称“丙方”)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为加强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多方经商议,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1、招标方二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二南通市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募资的存储和应用,不可储放非募资或是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根据有关管控、自我约束要求执行内部程序并得到丙方批准后,招标方可以从内部结构决定受权范围之内将专用账户里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现金管理业务投资理财产品方式储放。招标方应先商品的实际额度、储放方法、储放时限等相关信息及时联系丙方。招标方服务承诺以上商品提前兑取、期满或者进行出让后把资金立即转到本协议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并告知丙方。以上商品不可质押贷款,商品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如可用)不可储放非募资或是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3、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4、丙方做为招标方一的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事宜做好本职工作,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要与此同时查验专用账户存放状况。
5、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汤鲁阳、方磊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打印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6、承包方分月(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完整的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7、承包方依照招标方资产划付申请办理开展划付时,应审批甲方支付申请(或付款凭证)的因素齐全有效,印章是不是和共管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相符合,募集资金用途是不是和承诺一致。
8、招标方二1次或12月之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做到发售募资总金额扣减发行费后净收益(下称“募资净收益”)的20%的,招标方二及承包方必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后立即以电子邮件形式通告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9、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本协议书第16条规定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议法律效力。
10、承包方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查看与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业主能够积极或者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议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11、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议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
12、本协议自多方法人代表(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日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且丙方督查期结束后无效。
13、假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一切要求而给方经济损失,违约方需承担所产生的一切义务,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因而而遭到中的所有损害和成本。
14、本协议项下所形成的或者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异议,首先应该在异议多方中间协商处理。假如协商处理不了,异议多方应当提交坐落在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递交诉讼时高效的仲裁规则开展最终裁决。诉讼运用汉语开展。法院裁判为终局裁决,对多方都有约束。
特此公告。
福立旺高精密机电工程(我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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