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证券简称:格灵深瞳公示序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此次股权变动后,自然人股东杭州市澳林春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的股权总数从10,340,930股变化至9,216,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由5.5903%降低至4.9826%,再也不是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
●此次股权变动为持仓5%之上非第一减持,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北京市格灵深瞳信息内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杭州市澳林春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企业)发送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其有关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情况
二、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格灵深瞳股权总共1,124,000股,总计高管增持比例是0.6076%,买卖股权性质为商品流通A股。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此次变化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着企业权利的股权状况
四、其他事宜
1、此次股权变动为股份减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
2、此次股权变动系股东正常的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大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导向性政策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此次股权变动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主要内容详细同一天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先前约定的状况;
5、此次股权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都不再归属于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其将依据企业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状况、股票价格变化趋势等多个方面要素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高管增持,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高管增持有关规定,并立即给投资者公布有关信息,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格灵深瞳信息内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3日
北京市格灵深瞳信息内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企业名字:北京市格灵深瞳信息内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个股上市地点:上海交易所
股票简称:格灵深瞳
股票号:6882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市澳林春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居所/通信地址:浙江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八方杰座商务大厦2幢2-1室-068房地产
股权变化特性:股份减持(占股比例降到5%下列)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23年3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规则15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撰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本报告已经获得必须的受权和准许,其执行亦不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规章或内部结构标准中的任何条文,或与其发生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则15号要求,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格灵深瞳信息内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变化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时,除本报告公布的持仓信息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法通过一切多种方式提升或者减少其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内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
四、此次股权变动是依据本报告所标明的信息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授权委托或是受权其他所有人给予未在报告列载的内容与对该报告做任何表述或是表明。
第一节释意
在报告中,除非是原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备如下所示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及负责人状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操纵别的地区或海外上市公司发售在外面股权总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状况: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时,信息披露义务的人都不存有在中国境内、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有着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第三节股权变动的效果及持股计划
一、此次股权变动的效果:
此次股权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本身融资需求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1、截止到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久的将来12个月无加持格灵深瞳股份的安排。
2、结合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07),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总计不得超过3,699,6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高管增持价钱依照市场价钱明确。截止到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拥有上市公司股票9,216,93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4.9826%。此次股权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上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若将来12个月产生有关股权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股权变动方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状况
此次股权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拥有格灵深瞳个股10,34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03%。此次股权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拥有企业股票9,216,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26%。
二、此次股权变动方法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格灵深瞳股权总共1,124,000股,总计高管增持比例是0.6076%,买卖股权性质为商品流通A股。此次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外国投资者中有着权利的股权支配权限定状况
此次股权变动涉及到的股权不存在什么权利限定,包含但是不限于股权被质押贷款、冻洁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现象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生效日前6个月,除此次公布的股权变动状况外,信息披露义务的人都不存有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
第六节别的重大事项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此次股权变动相关信息展开了属实公布,不会有依据法律解释及其为防止对该报告具体内容产生误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公布但未公布的别的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自己(及其自己所代表组织)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市澳林春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敬淳
2023年3月22日
第八节备查簿文档
一、备查簿文档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材料;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的本报告。
二、备查簿文档标准配置地址
本报告及以上备查簿文档备放置格灵深瞳董事会办公室。
附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注:此次股权变动不属于发售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市澳林春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敬淳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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