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1证券简称:真视通公示编号:2023-009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键内容包括风险防范:
1、北京市真视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拟通过现金结算、发行股份或二者相结合的回收恒隆广场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隆广场通讯”或“标的公司”)的控制权。
2、预估本次交易事项实际履行将可能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企业将依据本协议买卖事项进度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很有可能会涉及到上市企业发行股份,但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事宜不构成关联方交易。
3、此次签订的协议书仅是意向性协议,致力于表述多方协作结论,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多方签订的宣布协议书为标准;本次交易仍然处于筹备环节,最后交易方案、成交价等有待依据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审计或评价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述和商议,并执行必需决策、审批流程后才能明确,买卖是否能够执行存在一定可变性,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述
公司在2023年3月22日与孙国意、胡明、顾庆光、覃世涛、苏州市上品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苏州市财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苏州市嘉弘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苏州市斌幅合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交易对手方”)就回收恒隆广场通讯的控制权签定《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下称“协议书”),此次回收采用现金结算、发行股份或二者相结合的。此次合同的签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必须,健全产业发展规划,与此同时为推进彼此互利共赢,进一步推动彼此优点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可持续发展观,保持企业利润最大化。
此次公司股权转让有待经公司聘用中介机构对恒隆广场通讯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评定等相关工作,且须经多方内部结构决定组织表决通过,才可以达到《股权收购协议》签订的前提条件。
二、标底公司概况
1、标的公司名字:恒隆广场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5550213748C
3、注册资金:7,400万人民币
4、法人代表:胡明
5、主营:企业为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主营包含通信系统建设工程施工、维护及配套设施等各项技术咨询,通信网络系统集成服务,市企领域聪慧互动解决方法。企业具有通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十多种资质证书,业务覆盖中国多个省份。
6、公司股东与注资状况见下表所显示: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概况
(一)孙国意
身份证号码:3209111982******16
(二)胡明
身份证号码:3205241975******36
(三)顾庆光
身份证号码:6201021975******11
(四)覃世涛
身份证号码:4227281975******19
(五)苏州市上品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魏家利
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江星路730号
(六)苏州市财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厚山
注册资金:428万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江星路730号
(七)苏州市嘉弘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明
注册资金:1539.5万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新区东大街588号3幢912室
(八)苏州市斌幅合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庆
注册资金:322万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江星路730号
之上交易对手方是企业都不存有关联性。
四、协议书具体内容
招标方:北京市真视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一:孙国意
承包方二:胡明
承包方三:顾庆光
承包方四:覃世涛
承包方五:苏州市上品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承包方六:苏州市财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承包方七:苏州市嘉弘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承包方八:苏州市斌幅合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丙方:恒隆广场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一)标底公司股权转让以及相关工作中
此次收购标底股份为承包方对丙方的控制权(最后收购股份比例,以多方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标准)及以上股份应当附带的所有利益及依规拥有的所有利益应当担负的所有责任。
本协议双方允许自协议签署,由甲方聘用中介机构尽早对丙方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评定等相关工作。承包方、丙方需在中介服务财务尽职调查和财务审计、评定期内,依照中介服务的需求,及时提供有关成立公司变动、会计、业务运营、技术性、管理方面的相关资料与信息,准时相互配合中介服务完成工作任务,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内容真正、精确、详细。
(二)股权转让对价
经本协议多方商议,本次交易最后的收购价以具备证劵期货从业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有关标底股份的分析报告确立的评估价值为载体,经本协议多方共同商定并且以多方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以最后签订的文件目录为标准)为标准。
(三)《股权收购协议》签订的前提条件
本协议双方允许,在同时符合如下所示条件后,多方签定宣布《股权收购协议》:
1、此次公司股权转让以招标方财务尽职调查和接到全部完整的需要文档为原则,并获得令招标方令人满意的法律尽调、财务审计和评价结果;
2、此次公司股权转让已经获得本协议多方内部结构决定组织表决通过。
(四)合同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拒之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或不到位、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一切责任,或违背其在合同项下做出的所有申明、保障或服务承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依据,就违规行为使别的方遭遇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范围包含但是不限于本钱、贷款利息、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差旅费报销、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用等全部损失和成本等因处理一切理赔或实行该等理赔的判决、判决或法院裁判而造成的或与此相关的一切支付、花费或支出。
2、若因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限定,或多方无法就宣布收购协议达成一致,或因为招标方内部结构决定组织无法表决通过,或因为政府机构及/或股票交易监管部门(包含但是不限于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无法准许或审批此次资产收购,不视作任何一方毁约。
3、违约方担负违约赔偿责任,不受影响守约方根据本约定书规定违约方赔偿责任、再次履行协议、解除协议(包含一部分消除本协议)的权力。
(五)合同的消除
1、经本协议多方协商一致,能够书面通知消除本协议。
2、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或多种的,合同多方有权利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形式单方消除本协议:
(1)若本协议签署生效日三个月以内并未签定宣布《股权收购协议》;
(2)若财务尽职调查结论不可以使业主满足,则招标方随时都可以停止本协议;
(3)若承包方、丙方提供的材料存有虚报、欺诈信息或存在较大疏忽,甲方有权消除本协议;
(4)因政府相关部门、登记结算公司或证监会、司法部门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执行提出质疑可能会导致本协议终止、撤消、被认定失效,或是造成本协议的主要标准条文没法得到遵循以至严重危害多方签定本协议后的商业目的;
(5)如有权利政府相关部门已经确定不予以允许本协议的那一部分条文且这部分条文对此次公司股权转让产生不利影响;
(6)任何一方存在较大违规行为。
3、如果因承包方或丙方无法执行本协议承诺与确保造成招标方消除本协议或《股权收购协议》无法最后签定,则招标方根据此次交易行为所形成之花费(包含但是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审计费、担保费、服务费等)由丙方负责,但丙方承担义务总金额不得超过50万余元。
(六)别的
1、丙方及承包方允许理应排他性地和招标方协作。没有经过招标方事前书面确认,始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90日(“排他性期”)内,丙方及承包方不能与别的投资者开展相近买卖讨论或商谈。
2、本协议仅表明此次公司股权转让的意愿,并不代表多方可以最终实现此次公司股权转让。本协议错误多方应执行本次交易组成法律约束,若多方没能在排他性期限内就股份转让事宜达到实质上的股权收购协议,则本协议全自动停止。
五、对企业的危害
标底公司主要业务是为了中国移动通信、电信和联通三大运营商及铁塔公司给予通信系统建设工程施工、维护及配套设施等各项技术咨询,与此同时标的公司还在合理布局市企领域数智化转型服务业务。此次交易完成后,企业业务将进一步拓展到通信网络业务领域,与此同时标的公司的数智化转型市场布局将和企业的多媒体视频业务流程造成协同作用。此次回收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建立彼此互利共赢,进一步推动彼此优点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可持续发展观,保持企业利润最大化。
此次公司股权转让有待经公司聘用中介机构对恒隆广场通讯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评定等相关工作,且须经多方内部结构决定组织表决通过,实质上的《股权收购协议》并未签署,尚无法预计对企业经营效益产生的影响。
六、风险防范
1、此次签订的协议书仅表明此次资产收购的意愿,并不代表多方可以最终实现此次公司股权转让。本事宜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可控因素,最后能不能达到存在不确定性。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在协议书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因法律法规、履约情况、技术性、销售市场、价钱等方面可变性或风险性,另外还将面临外界环境分析发生变化和不可抗拒因素危害所带来的损失。企业将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一些表明
公司在2023年2月25日公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自然人股东胡小陈先生向领导递交了《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始行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时间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或国有资产转让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8,000,000股(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3.81%)。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公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8),公司股东胡小周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0日根据大宗交易规则和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减持股份总数5,097,641股,占公司总总股本2.43%,高管增持总数已一半以上。
公司在2022年11月19日公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59),自然人股东马亚老先生向领导递交了《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始行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时间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或国有资产转让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5,700,000股(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2.72%)。公司在2023年2月25日公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1),自然人股东马亚老先生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0日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减持股份总数1,783,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0.85%,高管增持时间已过半。
八、备查簿文档
1、《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真视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