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7版)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及股东会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相关的事宜有效期限将要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顺利开展,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企业拟将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限及股东会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相关的事宜有效期限增加12月,即延至2024年4月5日。除增加以上有效期限外,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许多内容包括事宜不产生变化。
独董发布事先认同建议和独立建议,关联董事杨云先生、曹飞毅老先生、陈维老先生逃避了决议。该提议尚要递交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4证券简称:南华生物公示序号:2023-008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与特定对象签定附条件生效的股权
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暨此次向特定对象
发售涉及到关联交易的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交易简述
1.买卖简述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拟将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不少于18,449,197股(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申购目标是湖南财信产业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财信产业投资基金”),系公司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信产业投资基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组成关联方交易。
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一天公司和财信产业投资基金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2.关联性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目标财信产业投资基金为公司发展控制股东。3.审批流程
这次关联方交易早已企业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五次大会、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一会议审议根据,关联董事已逃避有关决议,独董已发布了事先认同及独立性建议。除此之外,这次关联方交易早已企业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时,与本次发行有关联性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发行事宜有待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并得到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允许申请注册后才可执行。
二、关联企业基本概况
1.关联企业名字:湖南产业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居所:长沙岳麓区茶子山大道112号滨江区国际金融中心T4栋721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07259868Y
4.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5.法人代表:曾若冰
6.注册资金:650,000万元人民币
7.业务范围:受托管理私募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股权基金,受托资产管理方法、资本管理,创投,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款收付款、委托借款、发售单据、放贷等国金融体系监管及财政局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此次交易标的基本概况
关系交易标的为公司发展拟将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少于18,449,197股(含本数),在其中,财信产业链基金申购不少于18,449,197股(含本数),最后发行新股总数经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并获得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审批后,由董事会结合公司股东会的认证及发售时的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原则
1.双方允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时间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发行价具体到分,不够一分的被除数依照向上取整的基本原则解决。
2.招标方个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开展适当调整,调节公式计算如下所示:
发放股利:P1=P0-D
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二项同步进行:P1=(P0-D)/(1+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发行价,D为每一股发放股利,N为每一股派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发行价。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监管措施转变或发售审批文件信息规定状况需要对本次发行的价钱作出调整,招标方可根据上述情况规定明确一个新的发行价,承包方仍需按照本合同规定对最终确立的申购股票数开展全额申购。
五、与财信产业投资基金签定附起效标准的股权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主要内容
(一)填补合同主体及签署时长
招标方(外国投资者):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申购方):湖南财信产业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时长:2023年3月21日
(二)补充合同具体内容
1.甲、乙两方于2022年3月22日签订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动及招标方未完成2022本年度公开增发A股个股事项,故业主在2022本年度开展的公开增发A股个股需变动名称是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承包方允许接纳该变动。承包方根据《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约定的公式换算申购招标方股票价格为14.96元/股,认购股份数量达到18,449,197股(含本数),具体申购总数以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发行数量为标准。
3.甲方位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的相关事宜已经取得招标方股东会、股东会的批准和受权,有待得到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和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审批。
4.由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为《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股票注册制有关法律法规于2023年2月17日开始实施,彼此拟依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开展适当调整如下所示:
(1)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里的“公开增发”的解释修定为“向特定对象发售”。
(2)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所涉及到的证监会批准的描述修定为“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及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
(3)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中第三条(三)项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监管措施转变或发售审批文件信息规定状况需要对本次发行的价钱作出调整”的解释修定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监管措施转变或发售审批、注册文件的需求状况需要对本次发行的价钱作出调整”。
(4)合同规定是《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合同规定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承诺不一致的,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合同规定未做合同约定的,以《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为标准。
六、买卖目标和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募资扣减发行费后拟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募资的及时将有利于网络优化公司的营运资本,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抗风险,确保企业平时生产运营蓬勃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战略地位。
七、与上述关联人总计已经发生的各种关联方交易状况
截止到2023年3月21日,近来十二个月内(至公布日)与关联人产业投资基金(或者其关联企业)总计产生的各种关联方交易总额为17,562.27万余元(没有此次),具体情况如下:
注:湖南财信高新科技小额借贷有限责任公司为原湖南财信小额借贷有限责任公司。
八、独董事先认同和单独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涉及到关联方交易事项展开了事先认同,允许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并做出了赞同的单独建议,详细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发表事先认同建议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募资,有益于网络优化公司的营运资本,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抗风险,能充分保障企业平时生产运营蓬勃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具体情况,且计划方案有效行之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家同意将有关提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开展决议。2.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发表单独建议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依法履行必须的审批流程,关联董事杨云先生、曹飞毅老先生、陈维老先生逃避了本事宜有关提案的决议,决策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大家允许此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提案,并同意将此次决议的有关提案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企业第十一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有关十一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相关事宜的事先认同建议;
4.公司独立董事有关十一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相关事宜独立建议。
5.《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4证券简称:南华生物公示序号:2023-009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不用编写上次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汇报的通知(修改草案)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上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对上次募资结算时间至今已有没满五个年度的历年来募资具体应用情况做出说明,一般以本年度末做为汇报出示基准日,如截至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产生实质转变,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给予截至最近一期末经公证前募汇报”。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近期五个会计期间内不会有根据配资、公开增发、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形式募资的现象。由于上述所说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不用编写上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不需要聘用会计事务所对上次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出示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4证券简称:南华生物公示序号:2023-01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近期五年没被证劵监督机构和证劵
交易中心采用监管方案或处罚公示(修改草案)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自上市以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证劵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规范运作,并且在证劵监督机构和深圳交易所的监管和带领下,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制,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及控制规章制度,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创新。由于企业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现就企业近期五年被证劵监督机构和证交所惩罚并采取监管方案及整改建议公告如下:
一、近期五年被证劵监督机构和交易中心处罚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时,企业近期五年不会有被证劵监督机构和深圳交易所处罚状况。
二、近期五年被证劵监督机构和交易中心采用监管方案以及整改的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时,企业近期五年不会有被证劵监督机构和深圳交易所采用监管方案的现象。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4证券简称:南华生物公示序号:2023-011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公司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修改草案)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权变动来源于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后持仓没有达到30%,未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上市企业”)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有关提案,本次发行对象是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财信产业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财信产业投资基金”),拟募资不超过人民币27,600万余元(含本数),发行新股总数不得超过18,449,197股(含本数),不得超过企业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并且以证监会最后允许登记注册的股票数为标准。如所得的股权数不以整数金额的,针对不够一股的余股依照向下取整的基本原则解决。若企业在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发生任何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别的方式的资本重组或其它导致公司净资产总额发生变化的情况,企业将依据证监会有关标准中常要求计算公式对股份发行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3月23日。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为14.96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80%,发行价具体到分,不够一分的被除数依照向上取整的基本原则解决。若企业在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开展适当调整。
二、此次股权变动详细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财信产业投资基金立即拥有上市企业7,970.17亿港元股权,占上市企业总股本的25.58%。财信产业投资基金拟申购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总数18,449,197股。发售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财信产业投资基金拥有上市企业98,150,852股,占发售结束后上市企业总股本的29.74%,财信产业投资基金仍然是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人民政府仍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出现更改。因而,本次发行不会造成企业的大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也不会造成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三、其他事宜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相关事宜已获得有权利国有资产经营监督机构或者其受权部门的准许,但有待股东会的表决通过、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及证监会的允许申请注册后才可执行。本次发行的解决方案能不能得到有关的批准或允许及其得到有关准许或赞同的时长均存在不确定性,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4证券简称:南华生物公示序号:2023-012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修订说明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3月22日举办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五次大会、2022年4月6日举办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宜。
由于2023年2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出台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原《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63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公示〔2020〕11号)废除。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新要求对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售审批、信息公开等相关事宜展开了修定。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修定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应急预案、募集资金使用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制订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资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新要求,将该应急预案所涉及到的的“公开增发”、“中国证监会审批”等文字表达在全篇范围内进行了对应的调节,并且对有关公示文件信息展开了填补、升级,有关填补、系统重装后文件详细企业同一天对外开放公布的有关文件或公示。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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