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证券简称:格灵深瞳公示序号:2023-007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CeyuanHKHoldingsLimited(下称“策源创业投资”)拥有北京市格灵深瞳信息内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股权13,17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ZhenPartnersI(HK)Limited(下称“真格基金Ⅰ”)持有公司股份10,544,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杭州市澳林春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澳林春天”)持有公司股份9,275,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以上股权均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权,且已经在2023年3月17日解除限售后发售商品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策源创业投资因自己运营及资金使用必须,方案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得超过3,699,6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并且在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如方案高管增持过程中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减持股份总数将相对应作出调整。
真格基金Ⅰ因本身项目投资运行分配必须,方案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得超过3,699,6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并且在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如方案高管增持过程中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减持股份总数将相对应作出调整。
澳林春天因本身融资需求,方案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得超过3,699,6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并且在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如方案高管增持过程中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减持股份总数将相对应作出调整。
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接到策源创业投资、真格基金Ⅰ、澳林春天各自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详细如下: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往12个月减持股份状况
注: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均为IPO前获得股权,以上高管增持均为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价格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自然人股东策源创业投资、真格基金I、真格基金IV、澳林春天服务承诺:
(1)本公司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自外国投资者个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售之日起12个月,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也不由自主外国投资者复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针对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根据外国投资者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权而拥有的派股、转增股本等股权,亦遵循以上锁定期的承诺。
(2)以上锁住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外国投资者股份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证交所的有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制企业已作出承诺,高管增持方法包含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或其它证交所承认的合理合法方法。
(3)本公司拟减持持有外国投资者股权时,将及时执行减持计划公示、上报等流程。
(4)本承诺书出示后,若适用本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对该企业持外国投资者股份减持有别的所规定的,本企业承诺依照该等有关规定执行。
若本公司未完全履行以上服务承诺,本公司将于证监会指定的书报刊上公布表明未完全履行具体原因同时向公司股东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假如本公司因未完全履行以上承诺事项而得到收入,所获得的收益归外国投资者全部,本公司将于得到收益的五日内将上述情况收益付给外国投资者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未完全履行以上承诺事项给外国投资者或者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为外国投资者或者其它投资人依规承担连带责任。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上海交易所标准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不确定性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系自然人股东根据自己的要进行的高管增持,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以上公司股东将依据市场状况、本身资金使用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在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高管增持数量等层面存在不确定性,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股份方案合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不会有不可减持股份的情况。自然人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规定执行高管增持,并立即执行信息内容告知义务,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格灵深瞳信息内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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