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证券简称:中欣氟材公示序号:2023-011
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绍兴市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浙江省中欣氟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2月13日公布了《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95):持有公司股份32,634,000股(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9.9507%)股东绍兴市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中玮项目投资”)方案自预披露公示公布生效日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8,158,5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4877%。
前不久,公司收到中玮项目投资开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3月20日,中玮项目投资总计高管增持6,269,300股,超出公司总股权数字的1%,此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总数已一半以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超出1%的现象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注:占总市值占比需按总市值327,957,575股测算得到,如出现数量与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通常是四舍五入计算结论而致。
中玮项目投资此次减持股份由来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权及其上市以来该等股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权。
2、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之上变动前后左右占总市值占比需按总市值327,957,575股测算得到。如出现数量与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通常是四舍五入计算结论而致。
三、其他情形表明
1、中玮项目投资此次高管增持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2、中玮项目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云朵盛业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和今后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3、中玮项目投资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不会有违背有关约定的情况。
4、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中玮项目投资股份减持方案并未所有执行结束,则在剩下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将持续关注中玮项目投资减持计划后续执行工作进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1、中玮项目投资开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仓变化清单。
浙江省中欣氟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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