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证券简称:东珠生态公示序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2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单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现场会议由老总席惠明老先生组织。大会选用
施工现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工作的通知及举办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参加了大会;其余部分管理层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提案1为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提案得到根据。
2、有关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详细我们公司于2023年03月0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示的相关介绍及于2023年03月14日发布的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汉盛法律事务所
侓师:雷富阳市、杨贵永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资质及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上报文档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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