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公示序号:2023-016
债卷编码:113039债卷通称:嘉泽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会举办时间:2023年4月6日
●此次股东会所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会种类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
(三)投票方式:此次股东会所使用的表决方式是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四)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间地点
举行的日期:2023年4月6日14点30分
举办地址:甘肃银川市兴庆区绿化21城公司生态公园D区68栋楼甘肃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厅
(五)网上投票的软件、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长。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上投票起始时间:自2023年4月6日
至2023年4月6日
选用上海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根据交易软件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买卖时间范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9:15-15:00。
(六)股票融资、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流程帐户和港股通投资人的投票程序
涉及到股票融资、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流程有关帐户及其港股通投资人的网络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执行。
(七)涉及到公开征集公司股东选举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宜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网络投票股东类型
1、各提案已公布时间和公布新闻媒体
以上提案已分别经企业三届十七次股东会、三届十二次职工监事及三届十八次股东会表决通过,有关决定公示刊登于2023年1月19日及2023年2月23日的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2、特别决议提案:2
3、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2、3
4、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无
5、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网络投票常见问题
(一)我们公司公司股东根据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履行表决权的,既能登录交易软件微信投票(根据指定交易的证劵公司买卖终端设备)进行投票,还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站地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初次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进行投票的,投资人要完成公司股东身份验证。具体步骤请见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址表明。
(二)拥有好几个股东账户股东,可执行的投票权总数则是户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同样类型优先股和同样种类认股权证的总数总数。
拥有好几个股东账户股东根据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股东会网上投票的,能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与。网络投票后,视作其所有股东账户中的同样类型优先股和同样种类认股权证都已各自投出去同一观点的表决票。
拥有好几个股东账户股东,根据好几个股东账户反复开展决议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中的同样类型优先股和同样种类认股权证的决议建议,分别由各种别和种类个股的第一次公开投票为标准。
(三)同一投票权进行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多种方式反复开展决议的,以第一次公开投票为标准。
(四)公司股东对每一个提案均决议结束才可以递交。
四、大会参加目标
(一)除权日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股东有权利参加股东会(详细情况详细下列),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委托代理人无须是自然人股东。
(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三)企业聘用律师。
(四)别的相关工作人员。
五、大会备案方式
(一)备案时长:2023年4月4日(8:30-12:00,14:00-18:00)
(二)备案地址:甘肃银川市兴庆区绿化21城公司生态公园D区68栋楼甘肃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三)备案方法:
1、公司股东备案:
(1)公司股东的法人代表注册登记的:还需提供股东账户卡、盖上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补办登记;
(2)公司股东的授权委托人注册登记的:还需提供股东账户卡、盖上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订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备案:
(1)自然人股东自己注册登记的:须出具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申请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人注册登记的:须出具公司股东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能够亲自去企业证券事务部备案或者用信件(以收件邮戳为标准)、发传真方法备案。
4、常见问题:列席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请带上以上备案需要有效证件正本、影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宜
(一)大会联系电话
手机联系人:刘伟盛陈建英
手机:0951-5100532
发传真:0951-5100533
详细地址:甘肃银川市兴庆区绿化21城公司生态公园D区68栋楼甘肃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编码:750004
(二)大会花费:此次会议开会时间大半天,列席会议者住宿费、差旅费自立。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现象的处理方式:网上投票期内,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性大事件产生的影响,则此次股东会的过程遵循当天通告。
特此公告。
甘肃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配件1: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
甘肃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兹委托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本公司(或自己)参加2023年4月6日举行的贵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委托履行投票权。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数:
受托人持优先选择股票数:
受托人公司股东账号号:
受托人签字(盖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时间:时间日期
备注名称:
受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允许”、“抵制”或“放弃”意愿中选择一个并打“√”,针对受托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未做实际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开展决议。
证券代码:601619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公示序号:2023-015
债卷编码:113039债卷通称:嘉泽可转债
甘肃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出让
三级控股子公司所有股份暨为买卖交易执行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事项进展情况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有关出让三级控股子公司所有股份暨为买卖交易执行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事宜的相关情况
2023年1月17日,企业三届十七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三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为该交易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允许二级控股子公司甘肃嘉盈新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出让方”)把它控股子公司甘肃泽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标的公司”)的100%股份(含总体目标项目资产及相对应的全部利益)以人民币14,834.59万余元(但不超过北京市京能清洁能源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批的资产报告评估办理备案值)出售给北京市京能清洁能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京能清洁能源企业”或“购买方”),并同意签定《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下称“《泽华股权转让协议》”)。
与此同时,依据《泽华股权转让协议》的承诺,董事会允许为出让方执行《泽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责任及义务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出让方及标的公司在《泽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全部责任、义务、阐述与确保及承诺事项。担保期间为自《泽华股权转让协议》承诺出让方需承担相应责任生效日2年才行。
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1月19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三级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暨为该交易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6)。
二、有关出让三级控股子公司所有股份暨为买卖交易执行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事项工作进展
(一)资产报告评估办理备案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京能清洁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报告评估办理备案工作中将要进行,北京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审批的资产报告评估办理备案数值14,815万余元。中合资产报告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的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中合评报字(2022)第BJV3041D001号)的鉴定结论适当调整为:
经收益法评估,甘肃泽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账面净值为39,385.33万余元,负债总额帐面价值为32,787.16万余元,公司股东所有利益帐面价值为6,598.17万余元,收益法评估后公司股东所有权益价值为14,815万余元,增值率为8,216.83万余元,投入产出率为124.53%。
(二)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对于上述所说情况,经商议,多方签订了《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关键内容如下:
出让方:甘肃嘉盈新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方:北京市京能清洁能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标公司:甘肃泽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多方一致同意,依据经北京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备案资产评估标底股权评估使用价值,将《泽华股权转让协议》第三条3.1款、3.2款3.2.1项做如下所示改动:
“第三条溢价增资及付款
3.1股转溢价增资
依据中合资产报告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并且经过北京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备案《北京市京能清洁能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收购甘肃泽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涉及到的甘肃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所有权益价值项目资产分析报告》(中合评报字(2022)第BJV3041D001号),标底股权评估使用价值为14,815万余元,多方允许标底股份对价格14,815万余元,即购买方应就此次公司股权转让向出让方收取的股权转让对价为14,815万余元。
3.2账款的付款
3.2.1股权转让款分三笔付款,主要方法如下所示:
3.2.1.1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依据本协议第4.1条规定进行标底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变更后10个工作日日内,购买方向出让方付款此次股权转让对价款70%,即rmb10,370.50万余元。
3.2.1.2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交收进行日后且目标公司接到应收款出让方以及关联企业所有往来账10个工作日日内,购买方向出让方付款此次股权转让对价款20%,即rmb2,963万余元。
3.2.1.3第三笔股权转让款
出让方进行以下所有事宜后且获得京能集团资产报告评估审批办理备案审批后10个工作日日内,购买方向出让方付款此次股权转让对价款10%,即rmb1,481.50万余元:
(1)出让方已按照本约定书进行目标项目(依据配件)全部合规办理手续批件转交;出让方已按照本约定书进行目标项目设备和工程项目存有质量问题、质量隐患并且经过购买方检验合格。”
第二条多方确定,本协议为《泽华股权转让协议》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协议内容和《泽华股权转让协议》承诺不一致的以本约定书为标准,本协议未做合同约定的,实行《泽华股权转让协议》承诺。
特此公告。
甘肃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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