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证券代码:000510序号:临2023-17号
我们公司及执行总裁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状况简述
1、2020年8月10日,恭城瑶族自治县法院做出(2020)桂0330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审理申请者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栗木煤业”)的重整申请。2020年11月5日,恭城瑶族自治县法院做出(2020)桂0332破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特定广西省中纬法律事务所为栗木煤业破产重组一案的管理员。2021年4月7日,管理员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2年11月17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性执行总裁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合作投资设立新公司参与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议案》,允许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路资产管理”)管参加栗木煤业的破产重组。
2、2022年12月13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合作投资设立新公司参与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经评审委员会网络投票,最终决定由广西省普凯煤业科技公司为重整投资人,金路资产管理为候选重整投资人。
3、为快速促进栗木煤业债务清偿和有序复工工作中,管理员向金路资产管理征求是不是允许以调解投资者真实身份资产经营栗木煤业。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性执行总裁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破产和解的议案》,依据早期进行的一系列财务尽职调查和财务审计、评价工作状况,融合聘用的煤业对口专业组织建议,经谨慎管理决策,公司认为再次参加栗木煤业的倒闭事项有非常大的战略价值,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企业允许金路资产管理参加栗木煤业的破产和解。
二、工作进展
前不久,公司收到广西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法院裁定书【(2020)桂0332破1号之四】,具体内容为:人民法院认同栗木矿山公司和解书,觉得申请者栗木矿山公司递交的和解书,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定,且经债权人会议决议一致通过,符合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
一、认同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和解书;
二、停止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调解程序流程。
本判决从即日起起效。
三、别的表明
1、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规,依照《和解协议》有关承诺,积极推动后面有关工作。
2、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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