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证券简称:宝新能源公示序号:202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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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广东省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企业拟投资基本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发电厂3、4号机组改建工程(2×1000MW)新项目(下称“新项目”),然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陆丰电力工程”)承担基本建设。预估工程总投资为780,656万余元,在其中156,600万余元为自筹经费,其他624,056万余元根据国内贷款处理(详细企业2022-25、29、36号公告)。
近日,为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要求,陆丰电力工程与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市支行、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市支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支行、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支行及广发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支行一同签订了《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银团贷款合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62.4亿人民币,贷款年限20年,资产将依据施工进度及融资需求适度分笔派发,确保项目基本建设必须。
此次银团合同的签定,意味着广东陆丰甲湖湾发电厂3、4号机组改建工程(2×1000MW)企业融资工作取得关键进度,也为工程建设给予长期性、平稳、足够的资金适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做大做强做优企业能源电力关键主营业务。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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