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0证券简称:弘宇股份公示序号:2023-002
董事兼高管人员柳秋杰老先生、高管人员张立杰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山东省弘宇农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1月3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33)。董事兼高管人员柳秋杰老先生方案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总计高管增持不得超过690,000股(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0.7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立杰老先生方案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总计高管增持不得超过190,000股(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0.20%)。
截止本公告日,以上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高管增持时间范围内,控股股东、董监高在高管增持总数一半以上或高管增持时间过半时,应该公布高管增持工作进展,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截止本公告日,柳秋杰老先生、张立杰老先生并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二、其他相关表明
1、在相关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期内,以上公司股东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2、董事兼高管人员柳秋杰老先生、高管人员张立杰老先生此次高管增持与此前已公布的意愿、服务承诺或减持计划相一致;
3、董事兼高管人员柳秋杰老先生、高管人员张立杰老先生此次减持计划股权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开发行的股权;
4、以上公司股东非企业的控股股东、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运营造成影响。
5、企业将持续关注以上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工作进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柳秋杰老先生、张立杰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省弘宇农机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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