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示序号:2023-005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改动、提升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江苏省中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表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在下午13: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2月20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早上9:15至9:25,9:30至11:30,在下午13:00至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期内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南郊工业园区振丰东路999号江苏省中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
3、现场会议举办方法: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雷老先生。
6、大会参加状况:出席本次大会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总共11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234,073,388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18.4600%,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7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233,830,788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18.4409%;根据网上投票股东4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242,60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0.0191%。
董事、公司监事出席此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用律师出席了此次股东会。
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了下列提案,决议表决效果如下所示: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允许233,891,38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222%;抵制182,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778%;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该项提案为独特提案,需得到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之上才可以。依据投票选举结论,本提案得到根据。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允许1,560,6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89.5558%;抵制182,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10.4442%;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路修法律事务所分派张姣侓师、杨雪亭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人员的资质和会议召集人资质合法有效;决议程序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江苏省中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江苏路修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省中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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