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证券简称:天域生态公示序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天域生态自然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外国投资者”、“目标公司”或“天域生态”)大股东、控股股东罗文忠老先生及史东伟先生为了维护企业实际控制权平稳,确保公司持续稳步发展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自信,彼此于2023年03月17日续期了《一致行动协议》(下称“本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此次续期一致行动协议背景状况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罗文忠老先生及史东伟先生于2020年03月20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期限为自彼此正式签署生效日起效,至三十六个月期满后无效。
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时,罗文忠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501,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史东伟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0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罗文忠先生与史东伟老先生做为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91,590,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7%。
二、此次续期《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招标方:罗文忠
承包方:史东伟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兹承诺如下所示:
1、始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就目标公司业务发展事项管理决策,包含但是不限于:对目标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选拔任用分配、经营宗旨和投资方式、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预算计划方案、提升或减少公司注册资金、章程修改、境外投资、与其它方合资企业及协作、给他人公司担保等和目标公司业务发展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其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必须由企业股东会、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宜(称为“公司运营发展趋势重大事情”)做出的决策,双方应持续保持一致行动。
2、协商一致,本协议一方拟将天域生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明确提出应当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理应事前就提案内容和另一方进行全面的交流沟通,假如一方对提案具体内容持有异议,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标准及《公司章程》要求前提下,双方都理应做出合理妥协,对提案信息进行改动,直到两人共同认同提案内容后,以其中一方名义或双方的名义向总体目标董事会或股东会明确提出有关提案,并且对提案做出同样的决议建议。
3、针对非由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明确提出的议案,在天域生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举行前,两方理应就待决议的议案进行全面的交流沟通,直到双方达成一致建议,并分别以自己的名义或一方受权另一方依照所形成的一致意见在天域生态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大会做出同样的决议建议。假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提案内容合乎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管控机关标准及《公司章程》要求前提下,一方将对提案投愿意票,而一方将对提案投否决票或反对票的,则两个人在宣布会议中均解决该提案投愿意票;假如一方将对提案投否决票,而另一方将对提案投反对票的,则两个人在宣布会议中均解决该提案投否决票;假如提案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监管标准及《公司章程》要求,则双方都解决该提案投否决票。
4、在协议有效期内,协商一致一同履行《公司章程》授予公司股东及执行董事的其它权力。
5、本协议彼此服务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拟向之而持有公司的或者部分股份完成出让时,除非是另一方书面形式明确指出规定,不然该等转让购买方不用承续本协议项下的责任。
6、在协议书有效期内,没经另一方允许,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可把它持有企业的股权开展质押贷款或设定别的第三方利益,且经质押贷款或设定第三方权利的股权仍必须遵守本协议的承诺。
7、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正式签署生效日起效。
三、此次续期《一致行动协议》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续期《一致行动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企业的控股股东仍然是罗文忠、史东伟老先生。此次续期《一致行动协议》,有益于维护保养企业实际控制权稳定,维持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益于公司战略规划和运营管理的连贯性性和安全性,不会有对上市公司日常运营管理方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自然环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0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17证券简称:天域生态公示序号:2023-032
天域生态自然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申请办理接到
上海交易所审查意见通告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天域生态自然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03月16日接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下称“《审核意见》”),具体意见如下所示:
一、审查意见
天域生态自然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申请办理合乎发行条件、企业上市条件和披露规定。
二、落实问题
1、请外国投资者进一步表明:(1)融合申购目标和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的实际承诺以及贷款担保水平,表明申购目标是不是有充足的申购水平;(2)控股股东在本次发行结束后预估股份质押状况,并分析控股股东的偿债能力指标以及目前所质押股票的平仓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外国投资者侓师审查并做出确立建议。
2、请外国投资者融合绿色生态农牧业业务及光伏新能源业务业务开拓状况、公司的业绩变化与同业竞争可比公司得比较情况等,剖析企业所面临的运营风险,表明企业将来的运营计划分配,并填补对应的风险防范。
请保荐机构审查并做出确立建议。
3、请外国投资者融合报告期有关资金的信用政策、账龄分析及资金回笼状况、合同规定收付款时间和实际收付款时间的差别情况等,进一步表明报告期应收帐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无偏性以及相关资金回笼风险性。
请保荐机构和上报会计审查并做出确立建议。
企业将和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服务依照《审核意见》的需求,对于《审核意见》所提出的以上问题逐一贯彻落实并立即递交回应,上海交易所将于接到企业贯彻落实意见回复并执行相关程序后,递交证监会申请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有待得到证监会做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才可执行,最后能不能得到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以及时长尚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将依据该事项的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自然环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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