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证券简称:国科微公示序号:2023-004
持仓5%之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拥有湖南省国科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国科微电子器件”)股权21,000,35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占比9.67%)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成电路基金”)方案在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4,345,002股(若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将会对该高管增持总数开展适当调整),且不超出企业总市值比例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交易的,在任何持续九十个当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
一、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二)持仓状况:截止到2023年3月17日,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总共21,000,35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9.67%。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此次拟减持股份的计划方案
1、高管增持缘故:基金退出必须。
2、股权由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权。
3、高管增持方法: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法。
4、拟减持股票总数:就现在企业的总市值,预估拟减持公司股权总数不得超过4,345,002股(若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将会对该高管增持总数开展适当调整),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交易的,在任何持续九十个当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
5、方案高管增持期内:企业公布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6、拟减持股份的价格定位:依据高管增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规则明确。
(二)此次拟减持事宜是不是与此前已公布的意愿、服务承诺一致
1、集成电路基金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企业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并对持有股份的限购分配承诺,详情如下:
自国科微电子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国科微电子器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前已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国科微电子器件复购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国科微电子器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前已公开发行的股权。
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科微电子器件股票上市交易的证交所对该公司所持有的国科微电子的股权转让还有另外规定,则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要求实行。
如本企业违反以上服务承诺出让国科微电子器件股权,则本企业违反服务承诺出让国科微电子器件股权所获得的盈利回国科微电子技术全部;假如本公司没有将上述情况转让股份盈利交到国科微电子器件,则国科微电子器件有权利冻洁本公司所持有的国科微电子器件剩下股权,并可将应对本公司的股票分红扣押,用以抵作本企业应该交到国科微电子的转让股份盈利,直到本公司彻底执行有关责任。
2017年2月,企业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并对持有股份的限购分配作出填补服务承诺,详情如下:
我们公司做为湖南省国科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科微电子器件”)股东,已经在2016年4月26日就本企业持国科微电子器件股权锁住事宜出具了《承诺书》。现我们公司就2015年12月30日申购的国科微电子器件882.3501亿港元股权(下称“这部分股权”)的锁住事宜进一步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自外国投资者个股在证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我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外国投资者复购这部分股权;始行企业获得这部分股权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我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外国投资者复购这部分股权。
(2)如本企业违反以上服务承诺出让国科微电子器件股权,则本企业违反服务承诺出让国科微电子器件股权所获得的盈利回国科微电子技术全部;假如本公司没有将以上转让股份盈利交到国科微电子器件,则国科微电子器件有权利冻洁本公司所持有的国科微电子器件剩下股权,并可将应对本公司的股票分红扣押,用以抵作本企业应该交到国科微电子的转让股份盈利,直到本公司彻底执行有关责任。”
2、企业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并对持有企业股票锁住期满高管增持意愿作出说明及服务承诺:“本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权前,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领导递交高管增持缘故、高管增持总数、将来减持计划、高管增持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影响表明,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依据证交所规则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小于5%以下时以外)。锁住期满,本公司减持股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主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交易中心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减持股份的价钱(若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交所的相关规定做复权解决,相同)依据当年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证交所规矩的规定。”
此次拟减持事宜合乎集成电路基金在企业首发上市时所作出的服务承诺。
三、有关风险防范
(一)集成电路基金将依据市场状况、公司股价转变等,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具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格等执行不确定性。
(二)集成电路基金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不会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管理体制、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运营造成影响。
(三)在按上述方案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期内,集成电路基金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簿文档
1、集成电路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省国科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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