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证券简称:洋河股份公示序号:20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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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洋河酒项目投资”)接到中航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航信托”或“受委托人”)发送的《中航信托·天新湾区更新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期公告(含第1期、第2期)》,依据文件显示,集合信托预置存续期限已期满,项下资产无法进行表现,集合信托将推迟。
洋河酒投向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1日,各自注资10,000万余元申购了“中航信托·天新粤港澳升级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中航信托·天新粤港澳升级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期”,总计项目投资“中航信托·天新粤港澳升级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00万余元,商品预置存续期限24月。
洋河酒项目投资分别于2021年6月20日接到“中航信托·天新粤港澳升级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长期投资2,654,794.52元,于2021年12月20日接到“中航信托·天新粤港澳升级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长期投资4,261,643.84元;于2021年6月20日接到“中航信托·天新粤港澳升级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期”长期投资2,584,931.51元,于2021年12月20日接到“中航信托·天新粤港澳升级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期”长期投资4,261,643.84元;现阶段洋河酒项目投资共收到“中航信托·天新粤港澳升级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长期投资13,763,013.71元。截止到本公告日,资管产品本钱20,000万余元以及在2021年12月20日以后的预期收益率未取回。
公司已经及时与受委托人沟通交流,对项目运转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并把积极主动催促受委托人等利益相关方履行合同义务,竭尽全力维护保养公司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目前运营稳步增长,经营情况稳定,该事项不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运营融资需求。企业将高度关注以上投资理财产品工作进展,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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