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6证券简称:长江材料公示序号:2023-017
苏州市天瑶钟山创投核心(有限合伙企业)、苏州市天枢钟山创投核心(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77),自然人股东苏州市天瑶钟山创投核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天瑶钟山”)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市天枢钟山创投核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天枢钟山”)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8,306,857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7.78%。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示公布生效日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期间为天瑶钟山、天枢钟山持有公司股权解除限售日起6个月。
2023年3月17日,公司收到天瑶钟山、天枢钟山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天瑶钟山、天枢钟山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3月16日期内根据集中竞价方式各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2,612,340股和1,977,898股,合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4,590,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截止本公告日,此次股份减持规划的高管增持总数已一半以上。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之上减持股份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和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权。
二、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比照
三、其他相关表明
1.这次高管增持合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天瑶钟山、天枢钟山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高管增持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及持续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3.截止本公告日,天瑶钟山、天枢钟山严格执行高管增持预披露公示所公布的减持计划,与预披露的高管增持意愿、服务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会有违背约定的状况。
4.截止本公告日,天瑶钟山、天枢钟山的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企业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后面开展的工作进展,并按相关规定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簿文档
天瑶钟山、天枢钟山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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