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9证券简称:圣泉集团公示序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1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山东济南章丘区刁镇工业生产开发区圣泉集团写字楼二楼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唐一林老先生组织。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列席会议;高管人员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售技术论证数据分析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相关的事宜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有关一部分募投项目推迟及变动一部分募投项目贷款用途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关系事宜,关系公司股东唐一林老先生、唐地源老先生已回避表决。
2、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提案3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3、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提案3均是特别决议提案,由列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之上一致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国枫法律事务所
侓师:李大鹏、马梦祺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其此次会议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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