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3证券简称:创兴资源序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在诉讼阶段:二审还没开庭审理。
●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被告人之一。
●案件涉及金额:rmb2,168.73万余元。
●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当前公司已起诉,二审还没开庭审理,二审判决结论存在不确定性,现阶段暂无法断定对企业今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
一、案件的相关情况
1、与王建民、梅锦璇、王炜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王建民、梅锦璇、王炜
被告人一:上海市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市夏宫”)
被告人二:上海市创兴资源开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创兴资源”“企业”)
(2)案子基本概况、原告方诉请
原告与被告一签署了上海商住楼《预售合同》,选购坐落于上海航头镇沪南路某独幢独栋别墅,后被告人一没法办出该房产的大产证,故上诉人诉请:a.要求栽定原告与被告一签署的《预售合同》及《交房协议书》消除;b.裁定被告人一按系争房子的成交价向上诉人赔偿责任rmb2,271.50万余元(根据目前的评估价值有所调整);c.判被告人一赔付别的损害、退还物业管理费、担负利息损失总计7,631.70元,担负诉讼保全担保费10,590元;d.被告人二对第b、c项诉请的货款担负补充赔偿责任;e.此案受理费和法律评估费等诉讼费由被告人负责。
该案件经一审案件审理已经从一审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月1日公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36)、2022年1月28日公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2)及2023年1月11日公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1)。
企业对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0115民初106272号结论不服气,故立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程序,维护保养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前不久,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通知单,人民法院通告多方于2023年4月4日前往交谈。
二、通告具体内容
案号:(2023)沪01民终4274号
罪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方:原告:上海市创兴资源开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王建民、梅锦璇、王炜
口头传唤理由:交谈
需到时长:2023年04月04日15时00分
三、此次案子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等危害
截止本公告日,此次起诉二审并未开庭审判,后面二审判决结论存在不确定性,现阶段暂无法断定对企业今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
企业已收到上海市夏宫及关联企业所提供的有关保证书,服务承诺全额担负此案子所产生的或有债务。企业将高度关注该起诉的后续工作进展,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企业并未公布的别的案件情况和危害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不会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别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企业持续12个月所发生的没有达到公布标准化的关键诉讼和仲裁涉案人员事宜,梳理如下所示:
之上已决案子对企业2022年度盈利影响较小,实际到时候以年审会计审计结论为标准。别的未结案子并未执行完毕或并未开庭审理,故现阶段没法总体分辨上述情况公布案子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
特此公告。
上海市创兴资源开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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