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6证券简称:寒武纪公示序号:2023-015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中科寒武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或“寒武纪”)公司股东苏州园区古生代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古生代创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7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国投集团(上海市)科技创新转化股权投资公司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国投创业股票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399,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
以上股权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且已经在2021年7月20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因公司股东本身融资需求,自然人股东古生代创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寒武纪股权不得超过5,975,376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1.49%。始行公示公布当天起3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根据集中竞价高管增持不得超过5,975,376股,且随意持续6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始行公示公布当天起3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根据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5,975,376股,且随意持续6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高管增持价钱按市场价明确。
因公司股东本身融资需求,国投创业股票基金方案根据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寒武纪股权不得超过7,399,866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1.85%,始行公示公布当天起3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寒武纪股权不得超过7,399,866股,且随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始行公示公布当天起3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寒武纪股权不得超过7,399,866股,且随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高管增持价钱参照价格行情。
2023年3月16日,企业各自接到自然人股东古生代创业投资、国投创业股票基金发送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就有关减持计划实际公告如下: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注:依据公司股东古生代创业投资给予相关信息,古生代创业投资是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进行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同时向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取得成功办理了股权投资公司股东高管增持现行政策,其投资周期在36个月左右但不满意48月,高管增持占比遵照《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是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的,在任何持续6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在任何持续6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往12个月减持股份状况
注:目前为止,宁波市瀚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已经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15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示序号:2023-014)。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是√否
(二)公司股东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价格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自然人股东古生代创业投资、国投创业股票基金服务承诺:
(1)企业股票上市后,本公司/我们公司拥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期满后,本公司/我们公司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将严格执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先发前股权的有关规定。
(2)自企业股票上市生效日12个月,本公司/我们公司不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先发前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先发前股权。
(3)本公司/我们公司持有先发前股份的锁住期届满后,将用心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平稳股票价格、进行运营、资本运营的需求,谨慎制订股票减持方案,在股票锁住期满逐渐高管增持。
(4)本公司/我们公司持有先发前股份的锁住期满,本公司/我们公司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将依据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通告企业高管增持意愿和拟减持总数等相关信息,并由企业立即公示。本公司/我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的,将于初次卖出去的十五个交易时间前向上海交易所办理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含延期的锁住时限)期满后三年内,本公司/本公司将在高管增持前四个交易时间通告企业,然后由企业在高管增持前三个交易时间公示。
本公司/我们公司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时,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时,①如本公司/我们公司合乎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权投资公司的确认标准,本公司/我们公司减持股份将可用以下占比限定:A.截止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投资周期不满意36个月,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00%;B.截止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投资周期在36个月左右但不满意48个月,在任何持续6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00%;C.截止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投资周期在48个月左右但不满意60个月,在任何持续3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00%;D.截止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投资周期在60个月以上,减持股份数量不会受到占比限定。(上述情况投资周期自股权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额度总计超过300.00万余元之时或是投资额总计做到投资管理公司投资规模50.00%之时算起。)②如本公司/我们公司不符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权投资公司的确认标准,本公司/我们公司将实行以下高管增持方法: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00%。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时,本公司/我们公司将可用如下所示高管增持标准:①如本公司/我们公司合乎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权投资公司的确认标准,本公司/我们公司减持股份将可用以下占比限定:A.截止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投资周期不满意36个月,本公司/我们公司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00%;B.截止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投资周期在36个月左右但不满意48个月,本公司/我们公司在任何持续6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00%;C.截止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投资周期在48个月左右但不满意60个月,本公司/我们公司在任何持续3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00%;D.截止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投资周期在60个月以上,减持股份数量不会受到占比限定。(上述情况投资周期始行公司/我们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额度总计超过300.00万余元之时或是投资额总计做到投资管理公司投资规模50.00%之时算起。)②如本公司/我们公司不符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权投资公司的确认标准,本公司/我们公司将实行以下高管增持方法: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00%。
3)利用国有资产转让方法高管增持的,单独购买方的转让不得低于公司股权总量的5.00%。若根据国有资产转让方法高管增持进而造成本公司/我们公司不会再具备发售公司大股东真实身份,本公司/本公司将在高管增持后六个月内再次遵循上述情况第1)项的规定并执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可用上述情况1)②项、2)②项时,本公司/我们公司与一致行动人(若有)分类汇总高管增持总数。
(5)若本公司/我们公司违反本承诺书,违背约定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公司/我们公司没有将违规减持所得的上交企业,则本公司/我们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拥有的股票分红暂时不分派直到本公司/我们公司彻底执行本承诺书才行。
(6)本公司/我们公司将与此同时遵守宪法、法规和证监会、《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持有公司5.00%之上股权公司股东持有先发前股权转让的许多有关规定;如有新法律法规、法规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行政规章要求和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证监会、上海交易所行政规章要求为标准。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上海交易所标准的其他事宜: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不确定性风险性
此次减持计划系自然人股东根据自己的要进行的高管增持,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以上公司股东将依据市场状况、本身资金使用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在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高管增持数量等层面存在不确定性,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股东减持方案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会有不可减持股份的情况。在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将关心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状况,并按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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