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证券简称:东望时期公示序号:临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浙江东望时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东望时期”)于近期接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315-1号),企业第二大股东广厦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厦建设”)、楼忠福老先生、楼明老先生持有的企业无限售流通股强制执行轮候冻结,详细如下:
一、此次轮候冻结状况
因晋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平阳路分行与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广厦建设、广厦控股、东望时期、楼忠福、王益芳、楼明及卢英英借款纠纷一案,太原市小店区法院所作出的(2022)晋0105民初16833号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认可,实际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06)。
此次轮候冻结股权情况如下:
二、公司股东股权总计冻结状况
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冻结股权情况如下:
注:广厦控股、广厦建设、楼忠福老先生及楼明先生持有股权都被实行轮候冻结。
三、别的表明
广厦控股现是企业第二大股东,目前为止,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被法院冻结和轮候冻结事宜未对企业的生产运营、公司治理结构等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企业将持续关注有关工作进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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