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泰达宏利新理念灵活配置复合型证券基金(下称“本基金”)已开启《基金合同》停止的情况,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基金托管人”)理应在相关停止情况出现的时候停止基金合同并严格履行基金资产清算方案。本基金的后运行日为2023年3月15日,并且于2023年3月16日进到清算方案。
现就相关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资料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新理念灵活配置复合型证券基金
股票基金通称:泰达宏利新理念混和
基金代码:A类基金认购001419,B类基金认购0023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股票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16日
基金托管人名字: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名字: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股票基金合同解除理由
依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及总资产”的承诺:
“《基金合同》实施后,持续20个工作日日发生基金份额持有人总数不满意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小于5000万余元情况的,基金托管人必须在定期报告中直接公布。
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发生如下所示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理应停止并依据股票基金合同约定开展股票基金财产清算,而不需要举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持续60个工作日日,基金资产净值小于5000万余元;
2、持续60个工作日日,合理申请办理核实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总数低于200人。
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到2023年3月15日日终,本基金已经出现了持续60个工作日日基金资产净值小于5000万余元的情况。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基金合同》承诺,基金托管人应停止《基金合同》并严格履行基金资产清算方案。
三、基金资产的结算
(一)股票基金财产清算分配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行日为2023年3月15日,自2023年3月16日(最终运行日的后一日)起进到清算方案,终止申请办理认购、赎出、变换等服务,而且以后不会再修复。本基金进到清算方案后,终止扣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机构基金资产清算小组并且在证监会的监督下开展基金清算。基金资产清算小组组员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规定的注册会计、侓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人员构成。基金资产清算小组能够聘请必需相关工作人员。
3、基金资产清算小组承担基金资产的存放、清除、定价、表现和分派。基金资产清算小组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民事行为。
4、基金资产清算方案:
(1)《基金合同》停止情况出现的时候,由基金资产清算小组统一接手股票基金;
(2)对基金资产和债务进行清洗和确定;
(3)对基金资产开展公司估值和转现;
(4)制做清算审计报告;
(5)聘用会计事务所对清算审计报告开展审计工作,委托律师公司对清算审计报告出示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审计报告报证监会办理备案并公示;
(7)对股票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割。
5、股票基金财产清算的期为6三个月。
(二)清算费用
结算费用通常指基金资产清算小组在开展基金清算过程中出现中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资产清算小组优先选择从基金资产中付款。
(三)股票基金财产清算剩下资产分派
根据股票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原则,将股票基金财产清算后所有剩下财产扣减基金资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偿还股票基金负债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认购占比进行分割。
(四)股票基金财产清算的通知
结算过程的相关重大事情须立即公示;基金资产清算审计报告经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规定的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然后由法律事务所出示法律意见书后报证监会办理备案并公示。基金资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审计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日内由基金资产清算小组开展公示,基金资产清算小组应该将清算审计报告刊登在指定平台上,并把清算审计报告提示性公告刊登在指定书报刊上。
(五)股票基金财产清算帐簿及文件信息储存
股票基金财产清算帐簿及相关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储存不少于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限。
四、股票基金财产清算里的事宜表明
(一)股票停牌证劵或其它不能及时转现证劵
如结算期限内依然存在持股证劵股票停牌或其它不能及时快速变现证劵,则本基金可能还需要进行结算。股票停牌证劵或其它不能及时快速变现证券修复流通时间具有一定的可变性,且锁住期限内价格调整亦存在不确定性,故投资人存有不能及时得到结算款,或取得的结算款远远低于最终运行日份额净值风险。
(二)结算备付金、担保金及应收利息
为了保证结算高效率,基金托管人可以用自筹资金垫付最少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担保金,及其清算期间所产生的应收利息等,该垫资及垫付资金到帐日起滋生利息将在取回账款、计息后退还给基金托管人。
五、特别提醒
1、烦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有关后面公示。
2、投资者可以登录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方法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和证监会股票基金电子器件公布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或拨通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顾客服务号400-698-8888(免长途话费)资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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