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示序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1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期25层多功能会议室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重庆四方新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集结,公司董事长李德志老先生组织。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紧密结合形式进行决议。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李海明老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整体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以上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得到了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允许,提案赢得了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泰和泰(重庆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邬凯明、吴旻婧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至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等相关的事宜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议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重庆市四方新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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