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示序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浙江省奥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237号)审批,浙江省奥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21,754,288股,股价为每一股rmb22.29元,募资总金额484,903,079.52元,扣减发行费(未税)10,969,297.60元,具体募资净收益为473,933,781.92元。以上募资净收益已经在2023年1月18日所有及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审,并且已经出示天健验〔2023〕29号《验资报告》。企业本次发行新增加股份的备案代管办理手续于2023年2月3日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进行。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企业总市值由401,866,704股增加至423,620,992股,注册资金由401,866,704.00元增加至423,620,992.00元。
对于上述所说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将对《公司章程》协议条款开展修定。实际修定内容如下:
新修订《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细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企业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范围之内全权负责申请办理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事宜,涵盖了依据此次非公开发行结论,提升公司注册资金、改动《公司章程》相对应条文及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事宜。由于企业股东会对此股东会开展受权,因而此次修定《公司章程》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依据股东会受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省奥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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