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证券简称:*ST雪莱公示序号:2023-02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雪莱特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是2023年3月30日。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退市风险警示企业理应先后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和十个交易时间,公布年度报告编写及全新财务审计工作进展”,本公告为公司发展第二次公布2022年年报编写及全新财务审计进度公示。现就2022年年报编写及全新财务审计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审计报告意见所涉及事宜影响清除状况
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审计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海康审字[2022]0010908号)。董事会对于该审计报告意见涉及到事项展开了重点表明,主要内容由此可见公司在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高管十分重视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报告意见上述事宜“偿债能力、其他非流动资产期终资产减值事宜”,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清除以上事项危害,针对当前具体情况,企业现将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报告意见涉及事项危害清除说明如下所示:
1、偿债能力
2022年12月2日,广东省佛山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判决准许企业重整计划,并停止企业重整程序。2022年12月21日,佛山中院出示《民事裁定书》,判决确定企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企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合理破解了公司发展史负债负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利由负值转正定级为正数,负债率大幅度降低,重组后相关财产与业务均正常运营,稳步发展,提高了主营竞争优势;整体获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情况相对较好,企业不会有危害长期运营的重要不好事宜,企业偿债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终资产减值事宜
公司已经再度聘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所持有的广东省雪莱特斗山产业并购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斗山股票基金”)市场份额进行评价,分辨企业2021本年度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减值可能是否可行,同时向公司审计机构带来了斗山股票基金所投新项目企业股份所需的所有材料,使公司审计机构可以获得充足、适度的审计程序,顺利推进全部审计证据。根据当前工作进展情况,经公司与审计公司沟通交流,公司认为有关审计报告意见涉及事项危害已经基本清除。
2021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所涉及事项危害清除情况和核查结论,最后以财务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标准。
二、2022年年报编写及全新财务审计工作进展
2022年12月,公司审计机构团队入驻企业当场开展审计工作中。2023年1月,公司管理人员与审计公司团队召开谈话会,就审计公司以及相关内审人员的自觉性、报告时间分配、注册会计与会计报表审计有关的职责、关键审计事项展开了沟通交流。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有条不紊的进行2022年年报编写及内控审计,审计公司已基本完成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外勤人员内控审计,目前正处审计底稿核查环节。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年度报告编写及内控审计。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不会有可能造成会计报表被出示非无保留意见的事宜。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在重要账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意见种类、财务审计报告出示日程安排等事宜上,公司和审计公司不会有重要矛盾。
三、别的提醒事宜
1、企业因2021本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企业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执行“暂停上市”;另因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是负数,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表明企业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企业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再次被执行“其他风险警示”。如企业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的有关情况,上市公司存有被暂停上市风险。
2、企业已经在2023年1月11日公布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示序号:2023-006),并且于2023年3月2日公布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示序号:2023-020),预估2022本年度完成扭亏增盈,资产总额转正定级。此次年报披露时间数据信息均是企业基本预计的结论,实际财务报表将于企业2022年年报中详尽公布。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企业分别于2023年2月2日、2月14日、2月28日、3月2日、3月14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12、2023-015、2023-018、2023-02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的补充公告》(公示序号:2023-01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9)。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性。
4、企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企业的信息都以以上新闻媒体公布的具体内容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雪莱特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76证券简称:*ST雪莱公示序号:2023-029
广东省雪莱特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公司诉讼的进展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雪莱特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前不久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文档,现将相关诉讼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2021)粤0605民初27125号民间借贷案件案的有关工作进展
福建省银福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银福环保节能”)未与企业偿还欠款利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广东佛山南海法院提出诉讼。公司在2022年9月收到广东佛山南海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1)粤0605民初27125号,裁定关键内容如下:1、银福环保节能应当本判决产生法律认可生效日十日内向领导偿还借款本金15,663,000元,并支付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利息2,970,820.52元及以借款本金15,663,000元自2021年9月16日起止具体偿还日止按年化利率7%测算利息予企业;2、被告人富顺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立的债权债务连带清偿责任。主要内容由此可见公司在2022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表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68)。一审判决后,银福环保节能、富顺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广东省佛山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前不久,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2)粤06民终17948号,判决如下:驳回申诉,驳回上诉;二审诉讼费用267,205.84元,由银福环保节能、富顺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压力133,602.92元。本判决为最终判决。
二、对企业的危害
公司已经依照政府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该起诉涉及到的应收账款于之前年度全额的记提了坏账损失。因此案尚未有生效法律文书,后面处理结果及实施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企业暂且不能分辨以上起诉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实际危害。企业将依据上述起诉事项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企业选中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为标准。
特此公告。
广东省雪莱特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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