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公示序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控股子公司名字:苏州市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市明冠”)
●增资扩股额度:以自筹资金向向苏州市明冠增资扩股5,000.00万余元,此次增资扩股结束后,苏州市明冠的注册资金将增加至10,000.00万余元,集团公司仍拥有苏州市明冠100%股份。
●此次增资扩股事宜早已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根据,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增资扩股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关联方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风险防范:此次增资扩股目标苏州市明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明冠的生产运营正常的,业务流程平稳,整体严控风险,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与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此次增资扩股简述
(一)此次增资扩股的相关情况
苏州市明冠为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此次增资扩股前,苏州市明冠注册资本为5,000.00万余元,为支持苏州市明冠的以后发展壮大,增强生产能力和市场占有率,提高竞争能力,企业拟以自筹资金向苏州市明冠增资扩股5,000.00万余元。此次增资扩股结束后,苏州市明冠的注册资金将增加至10,000.00万余元,集团公司仍拥有苏州市明冠100%股份。
(二)决议状况
此次增资扩股事宜早已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根据。依据《公司章程》,此次增资扩股事宜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此次增资扩股事宜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关联方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二、此次增资扩股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公司名字:苏州市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社区澄虹路10号二层209室
法人代表:李杰利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独资)
注册资金:5000万余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月6日
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国内贸易;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审核结果为标准)一般项目: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工程及关键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程序开发;塑胶制品生产制造;电子元件生产制造;复合材料市场销售;塑料制品批发;新式薄膜材料市场销售;电子元件批发价;太阳能发电站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
主营:进行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发电封装胶膜等新兴复合袋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制造、产品销售。
增资扩股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此次增资扩股前,企业拥有苏州市明冠100%股份;此次增资扩股后,集团公司仍拥有苏州市明冠100%股份。
增资方式:企业自筹资金
苏州市明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关键财务报表如下所示:
企业:元
三、独董建议
此次增资扩股是为了达到控股子公司苏州市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融资需求,提高控股子公司资本实力,推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加速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目标实现。此次事项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此次增资扩股事宜不会对公司会计和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企业、自然人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董一致同意表决通过该提案。
四、增资扩股的效果和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增资扩股结束后,可以满足苏州市明冠将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将进一步增强控股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推动控股子公司良好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观,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及整体利益。
五、此次增资扩股的风险评估
此次增资扩股目标苏州市明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明冠的生产运营正常的,业务流程平稳,整体严控风险,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与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企业将高度关注后面进度,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公示序号:2023-020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企业
股权计划方案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计划方案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复购股份的种类:无尽售要求的A股流通股本。
●拟回购股份的用处:回购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且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后三年内给予出让;若企业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应用结束已回购股份,并未所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销户。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复购经营规模: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11,272.80万余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420.00万余元(含)。
●复购时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此次复购计划方案生效日12个月。
●回购价格或价格定位:不超过人民币56.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根据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150%。
●复购自有资金:这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经费。
●有关公司股东存不存在减持计划: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持仓5%之上股东将来3月、将来6个月平均暂时没有高管增持企业股票的确定方案。若相关负责人将来3月、以后6月拟执行股份减持,企业将严格执行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风险防范
1、此次回购股份存有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没法顺利推进风险;
2、若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情,或者公司生产运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造成董事会选择停止此次复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存有复购计划方案没法顺利推进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此次复购策略的风险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若企业没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执行以上主要用途,则存有运行未出让一部分股权销户程序流程风险。
公司将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复购策略的决议及执行程序流程
(一)此次回购股份策略的股东会决议状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整体执行董事列席会议,以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已通过此项提案,独董对此次事宜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15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21)。
(二)这次回购股份计划方案递交股东大会审议状况
依据《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这次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会决议时长、程序流程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二、复购计划方案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效果
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自信和对企业长期价值的肯定,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员工的凝集力,高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紧密联系在一起,推动企业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观,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形式进行股份回购,并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的类型:此次复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展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形式: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
(四)复购时限为自股东会表决通过最后股份回购计划方案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复购执行期内,企业股票若因筹备重大事情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内以上,复购计划方案将于股票复牌后推迟执行并立即公布。
假如碰触下列条件,则复购时限提早期满:
1、若是在复购时间内,复购资金分配额度超过限制,则复购方案实施结束,认购时限自该之日起提早期满。
2、如企业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则复购时限自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生效日提早期满。
3、企业禁止在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发售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季度总结报告前10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10个交易日内开始计算,至公示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片或是业绩快报通告前10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后2日内;
(4)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处、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资产总金额
回购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且在复购结束后三年内给予出让。
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11,272.80万余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420.00万余元(含)。
回购股份总数:以公司目前总市值20,130.1918亿港元为载体,依照此次复购额度限制rmb21,420.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56.00元/股开展计算,此次复购数量为382.50亿港元,回购股份占比占公司总股本的1.90%。依照此次复购额度低限rmb11,272.8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56.00元/股开展计算,此次复购数量为201.30亿港元,回购股份占比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此次复购具体复购数量和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以复购结束或复购执行届满时企业的具体复购状况为标准。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实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六)此次回购的价钱
此次回购股份的价钱不超过人民币56.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根据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复购执行期内,综合性二级市场股票价钱明确。
如企业在复购时间内实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分红、配送股票红利、配资、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价格限制开展适当调整。
(七)此次回购的资产总额为不少于rmb11,272.80万余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420.00万余元(含),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经费。
(八)预测复购后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
依照此次复购额度低限rmb11,272.80万余元(含)和限制rmb21,42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限制56.00元/股开展计算,假定此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所有给予锁住,预估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注:之上计算数据信息仅作参考,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和公司组织结构具体变化情况,以后面执行情况为标准。
(九)此次回购股份对企业日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营运能力、外债执行水平、发展方向及保持发售影响力等很有可能带来的影响的解读
1、这次复购资产将于复购时间内适时付款,具有一定弹力。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没经财务审计),公司总资产374,551.90万余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313,546.05万余元,速动资产304,715.51万余元。依照此次复购资产限制21,420.00万余元计算,各自占以上财务报表的5.72%、6.83%、7.03%。依据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计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21,420.00万余元限制回购股份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会计、研发与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影响,企业有充足的自筹资金付款此次股份回购合同款。
2、此次执行股份回购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等财务指标分析影响较小,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没经财务审计),企业负债率为15.98%,这次回购股份资产来自企业自筹经费,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不容易产生重大影响。此次回购股份拟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有益于建立和完善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产品研发能力、竞争优势和经营效益,推动公司长期、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观。回购股份不容易危害企业的债务执行能力及偿债能力。
3、此次股份回购结束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认购后企业的股权分布特征合乎上市公司标准,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十)独董有关此次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合规、重要性、合理化、可行性分析等相关事宜的建议: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乎《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程序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11,272.80万余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420.00万余元(含),拟用以此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经费,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会计和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影响,企业有实力付款复购合同款。认购后企业的股权分布特征合乎上市公司标准,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行,有益于维护保养公司与股东利益,有益于建立和完善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有助于企业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观,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此次复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对于我们来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依法依规,复购计划方案具有可行性分析、合理性和重要性,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十一)上市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复购建议人们在股东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是不是交易我们公司股权,是不是和此次复购计划方案存有利益输送、存不存在内线交易及市场控制,以及在认购期内存不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上海博强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先生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3月1日向领导出具了《关于增持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自2023年3月2日起1个月根据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软件加持公司股权,总计增持股份额度不少于rmb1,000.00万余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余元。该增持计划及具体实施工作进展详细企业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5)、《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6)。上海博强集团有限公司的增持计划与此次复购计划方案不会有利益输送、不会有内线交易及市场控制的举动,将严格执行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复购建议人们在股东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不会有交易我们公司股份的个人行为;不会有与此次复购计划方案存有利益输送、不会有内线交易及市场控制的举动。在认购期内暂时没有增减持计划。若以上工作人员后面有增减持股份方案,企业将严格执行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复购建议人、持仓5%之上股东咨询将来3月、以后6月等存不存在减持计划实际情况: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持仓5%之上股东将来3月、将来6个月平均暂时没有高管增持企业股票的确定方案。若相关负责人将来3月、以后6月拟执行股份减持,企业将严格执行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建议人提议复购相关情况
建议人系公司董事长、大股东、控股股东闫洪嘉老先生。2023年3月9日,建议人往董事会建议回购股份,其建议复购的原因及目的是为了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自信和对企业长期价值的肯定,为建立和完善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高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紧密联系在一起,推动企业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观。建议人约定在决议此次股份回购事项股东会上把投反对票。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规销户或是转让有关分配
此次回购股份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开展股权转让。若企业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公司注册资金将相应减少。此次回购的股权必须在公布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三年内出让或是销户,企业届时依据落实措施状况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企业预防损害债务人权益的有关分配
此次回购股份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稳定长期运营,不会导致企业产生资金链断裂的现象。若发生股权销户情况,企业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通告债务人等法定条件,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申请办理此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际受权分配
为成功、高效率、有条不紊地进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工作,董事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实际申请办理此次回购股份的事宜。受权内容包括范畴包含但是不限于:
1、开设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及其它相关的事宜;
2、在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的情况下,在复购时间内结合公司及市场实际情况,拟定及调节此次回购的实施方案模板,包含但是不限于复购机会、回购价格、复购数量等与此次复购相关的各种事项;
3、办理审批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制做、改动、受权、签定、实行与此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全部必须的文档、合同书、协议等;按照实际复购状况,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它可能涉及变化的资料和文档条文进行调整;申请办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改动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4、如监督机构针对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产生变化或市场标准产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需要由股东会再次决议的事项外,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对此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宜开展适当调整;
5、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别的之上虽没注明但为了此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三、复购计划方案不确定性风险性
1、此次回购股份存有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没法顺利推进风险;
2、若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情,或者公司生产运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造成董事会选择停止此次复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存有复购计划方案没法顺利推进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此次复购策略的风险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若企业没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执行以上主要用途,则存有运行未出让一部分股权销户程序流程风险。
公司将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公示序号:2023-021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例会于2023年3月14日以当场融合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会议报告及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法送到整体执行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7名,真实出席会议执行董事7名,会议由老总闫洪嘉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工作的通知、集结、举办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与会董事经用心审核和决议,一致产生并通过了如下所示决定:
(一)表决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觉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流程合乎最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允许企业以自筹经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公司已经公开发行的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回购股份同样会在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得超过56.00元/股(含),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11,272.80万余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420.00万余元(含);复购时限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此次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与此同时,为高效率、井然有序、顺利的进行此次公司回购股份工作中,股东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范围之内申请办理此次回购股份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宜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本提案不必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主要内容详细同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0)。
(二)表决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苏州市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市明冠”)融资需求,提高控股子公司资本实力,推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加速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目标实现,允许企业以自筹资金5,000.00万余元对苏州市明冠开展增资扩股,此次增资扩股结束后,苏州市明冠的注册资金将增加至10,000.00万余元,集团公司仍拥有苏州市明冠100%股份。独董已就本提案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本提案不必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主要内容详细同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9)。
特此公告。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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