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证券简称:振华新材公示序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为执行先前公布的股份减持方案,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此次股权变动信息内容:自然人股东宁波舟山鑫天瑜发展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鑫天瑜发展”)和深圳鑫天瑜六期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鑫天瑜六期”),由于受同一基金托管人管理方法组成一致行动人关联,鑫天瑜成长与鑫天瑜六期总计持有公司的股权从35,120,000股降低至30,690,452股,拥有股权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从7.93%降低至6.93%。
此次股权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公司在近日接到持仓5%之上股东鑫天瑜成长与鑫天瑜六期的基金托管人前海自贸区鑫天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函,其管理的鑫天瑜成长与鑫天瑜六期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内根据集合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共4,429,548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二)此次股权变动状况
(三)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持有公司股份状况
二、所涉及后面事宜
(一)此次股权变动为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
(二)此次股权变动为自然人股东执行其减持股份方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布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2-062)。
(三)此次股权变动为持仓5%之上非第一减持,不容易使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次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五)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是处于其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将督促其严格执行有关减持规定,并立即给投资者公布有关信息,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振华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5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