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公示序号:2023-01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3月9日(星期四)在下午14:00-16:00
(2)网上投票时长: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9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9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山东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大会的集结、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节目主持人:老总梁龙老先生
5、投票方式: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
企业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自然人股东还可以在网上投票期限内通过以上系统软件履行投票权。自然人股东只能选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假如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投票选举的,以第一次投票选举结论为标准。
(二)大会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股东、股东代表和授权委托人共35人,意味着股权73,691,8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1278%,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28人,意味着股权65,322,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8419%;根据网上投票股东7人,意味着股权8,369,024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2859%。
参加拉票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25人,意味着股权15,619,9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663%,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意味着股权7,250,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805%;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意味着股权8,369,024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2859%。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了大会,时期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会议展开了印证。
二、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和互联网决议相结合的经表决通过下列提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无锡市韦感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000,000股)、潍坊市爱声声学材料科技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980,000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回避表决。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096,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177%;抵制14,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82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05,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46%;抵制1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95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2、《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无锡市韦感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000,000股)、潍坊市爱声声学材料科技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980,000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回避表决。
2.01发行新股的类型和颜值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096,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177%;抵制14,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82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05,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46%;抵制1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95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日期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2.03发售目标、申购方法及股东的配股分配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及定价原则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096,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177%;抵制14,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82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05,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46%;抵制1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95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2.05发行数量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2.06募资经营规模主要用途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2.07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2.08本次发行前期值盈利分配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2.09上市地点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2.10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决定有效期限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无锡市韦感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000,000股)、潍坊市爱声声学材料科技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980,000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回避表决。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096,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177%;抵制14,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82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05,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46%;抵制1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95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无锡市韦感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000,000股)、潍坊市爱声声学材料科技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980,000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回避表决。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无锡市韦感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000,000股)、潍坊市爱声声学材料科技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980,000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回避表决。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无锡市韦感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000,000股)、潍坊市爱声声学材料科技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980,000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回避表决。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无锡市韦感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000,000股)、潍坊市爱声声学材料科技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980,000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回避表决。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无锡市韦感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000,000股)、潍坊市爱声声学材料科技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980,000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回避表决。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无锡市韦感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000,000股)、潍坊市爱声声学材料科技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980,000股)、梁龙(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回避表决。
总决议状况:
允许18,110,92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0%;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本提案得到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中小股东总决议状况:
允许15,619,02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2%;抵制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本提案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时期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其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决议程序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共达电声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北京时期九和法律事务所有关共达电声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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