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日期:二二三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一、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与行政规章撰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本报告已经获得必须的受权和准许,其执行亦不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规章或内部结构标准中的任何条文,或与其发生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15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长沙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变化情况。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法通过一切多种方式提升或者减少其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
四、此次股权变动是依据本报告所标明的信息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东妖神记,并没有授权委托或是受权别的所有人给予未在报告列载的信息和对该报告提出一切表述或表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释意
在报告中,除非是文章内容还有另外表明,下称在报告中作如下释意: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及负责人基本概况
三、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地区、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有着权利的股权做到或是超出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一个人不存有在境内、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有着权利的股权做到或是超出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第三节股权变动目地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及目地
此次股权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兴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自身资产必须,以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一部分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不是拟不久的将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者减少它在上市企业中有着权利的股权
长沙银行于2023年3月3日公布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11),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案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不得超过400亿港元,减持占比不得超过长沙银行总股本的0.0995%。2023年3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922,400股。截至本报告签定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未执行进行上述情况减持计划。
除了上述股权变动事宜外,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不久的将来12个月内积极提升或者减少它在上市企业中有着权利的股份的安排。将来若发生有关股权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股权变动方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拥有长沙银行股权状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现象
此次减持股份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兴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行内202,000,000股股权,占行内总市值比例是5.02%。
2、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股东持股状况
此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922,400股,占行内总股本的0.02%。此次高管增持后,兴业投资拥有行内201,077,600股股权,占股比例降到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上市企业中有着利益股权的权力限定状况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兴业投资拥有行内股权201,077,600股,在其中19800亿港元为增发股票,6740亿港元已经被质押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节前6个月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现象
除本报告第四节公布的事项外,在报告签定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一个人不存有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举动。
第六节别的重大事情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除本报告上文已公布事宜外,不会有为防止对该报告具体内容产生误会而务必公布的更多信息,不存在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应公布但未公布的更多信息。
第七节备查簿文档
一、备查簿文档
(一)工商执照(影印件);
(二)执行董事及负责人名单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影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的本报告。
二、本报告和备查簿文档放置下列地址
(一)上海交易所
(二)长沙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自己(及本人所代表组织)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法人代表:刘虹
湖南省兴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3月10日
附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法人代表:刘虹
湖南省兴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1577证券简称:长沙银行序号:2023-013
认股权证编码:360038认股权证通称:长银优1
长沙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持仓5%之上股东减持到5%的提示性公告
该行股东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持仓5%之上股东减持,占股比例减少,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行内并没有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此次股权变动不容易使行内大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一、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长沙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行内”)于2023年3月3日发布《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11》,公司股东湖南省兴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业投资”)打算在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不得超过400亿港元,减持占比不得超过行内总股本的0.0995%。
行内于2023年3月9日接到兴业投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兴业投资于2023年3月9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行内个股92.24亿港元,持有该行股权数降到201,077,600股,占股比例降到5.00%,此次减持计划并未执行进行。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股东持股状况
此次股权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兴业投资持仓情况如下:
此次股份减持前,兴业投资拥有行内股权202,000,000股,占行内总市值占比5.02%。2023年3月9日,兴业投资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92.24亿港元股权,其减持股份后持股数为201,077,600股,占股比例降到5.00%。
三、所涉及后面事宜
1、行内并没有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此次股权变动不容易使行内大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2、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兴业投资持有股权变化涉及到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主要内容详细行内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沙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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