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8证券简称:神通科技公示序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周家岭西路788号)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老总方立锋老先生组织,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开展决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当场参加3人,通信参加6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吴超老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事宜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此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为尤其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列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决议股权总量的2/3之上表决通过。提案1-2对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下列股权股东及法定代理人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
侓师:李泽宇、张佳莉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及举办程序流程,参加此次股东会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及会议表决程序流程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