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证券简称:东方集团公示序号:临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中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大会,此次会议报告于2023年3月4日以手机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通告整体执行董事。此次会议应出席执行董事9人,真实出席会议执行董事8人,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戴获胜老先生由于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缺阵此次会议。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提案名字:《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降低销售费用,允许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余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时限自股东会决议准许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与此同时公布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13)。
决议结论:赞同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11证券简称:东方集团公示序号:临2023-012
中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中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9日在企业视频会议室当场召开第十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大会。会议报告于2023年3月4日通过微信及电子邮件形式通告整体公司监事。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4人,具体列席会议公司监事4人,监事长吕廷福老先生主持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提案名字:《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职工监事觉得: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有关资金使用效益,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使用看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企业上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全部偿还至募资专用账户,此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允许企业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决议结论:赞同4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11证券简称:东方集团公示序号:临2023-013
中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偿还募资及正常使用闲置不用募资
资产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经公司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根据,允许公司使用rmb62,898.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时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
一、募资基本概况
中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经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16]320号)审批,允许企业公开增发不得超过119,493.84亿港元新股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增发具体发售人民币普通股1,190,560,875股,募资总额为rmb8,702,999,996.25元,扣减各类发行费rmb92,999,996.25元,具体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8,61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资已经在2016年5月18日所有到账,然后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股本的验资报告》(海康验字[2016]000412号)。
截至2023年3月8日,企业累计应用募资80.45亿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6.54万余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62,898.00万余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大多为募投项目A01剩下土地不会再资金投入盈余的募资及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存储的利息收入。企业已经在2023年3月9日将上次用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62,898.00万余元全额的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截至2023年3月8日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三、上次用以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偿还状况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股东会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余元临时性用以补充流动资金,时限自股东会决议准许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截至2023年3月9日,企业已经将用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余元所有偿还至募资专用账户。
四、此次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降低销售费用,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余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时限自股东会决议准许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有关的生产运营应用,未通过直接和间接分配用以新股配售、认购,或用于个股以及衍化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此次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基本建设需要用到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企业将及时归还临时性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这部分募资,不受影响募资融资计划的顺利进行。
五、此次以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规划的股东会决议程序流程及其是否满足监管政策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大会以8票赞同、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其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于该事宜表达意见。
公司本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合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看向和危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六、重点建议表明
(一)独董建议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以与公司主要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也不会影响原募资项目资金使用,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状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早已企业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相关程序合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大家允许公司使用62,898.00万余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
(二)职工监事建议
2023年3月9日,企业第十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职工监事觉得:“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有关资金使用效益,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使用看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企业上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全部偿还至募资专用账户,此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允许企业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承销商建议
企业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证券”)对公司使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发布了审查建议:
“此次上市企业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没有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不受影响募资融资计划的顺利进行;此次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应用于与主营有关的生产运营,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性分配用以新股配售、认购,或是用以个股以及衍化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买卖;此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长不得超过12月。
上市企业此次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依法履行必须的股东会和职工监事程序流程,单独董事和监事会发布了确立同意意见,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和普通经营活动,适用上市企业和公司股东利益。
安信证券对上市公司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rmb62,898.00万余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属实。”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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