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68证券简称:常青股份公示序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合肥东油道18号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以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应宏老先生组织。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所作决定真实有效。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在其中执行董事朱慧娟、独董程敏、独董许敏以通信方式参加此次大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在其中公司监事吴卫华以通信方式参加此次大会;
3、董事长助理刘堃老先生出席本次大会;企业高管宋方明老先生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技术论证数据分析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宜,由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一致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通力电梯法律事务所
侓师:韩宇、陈杨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认为,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会工作人员资质、此次股东会召集人资质均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市常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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